【明報 x 好青年荼毒室】上班這件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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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嚴振邦       難度:★★☆☆☆

 

  如果香港全民投票,表決「上班是一件苦差」這題目,我相信會有超過九成半的贊成票。香港的工作環境當然是十分重要的原因:工時之長世界首屈一指,準時放工好像罪大惡極;一個人做幾個人的工作量,工作量不算多的話,還要擔心裁員的話會裁到自己;萬一遇到討厭的老闆,有功自己領有黑鍋就給你揹,打工仔的怨恨只會更深。

  但除了這些職場辛酸外,上班的時候你有沒有曾幾何時感受到一種更深層次的空洞和難受?有沒有曾經有一刻感覺到,不知自己這麼辛苦在幹什麼?我做這些有什麼意義?為什麼我會在這裏,反覆地做這些無聊的事?有沒有哪一個瞬間,覺得這個自己好像不是真正的自己?

  這種難受,就算是給你一份優差,也一樣會有。試想像你是在辦公室負責影印的文員。這份工薪高糧準,工時不長,永不加班,工作不會太忙,還有一等一的好老闆。這時候,你就會覺得很熱愛工作,很愛上班嗎?你會覺得自己的工作很有意義?還是,你會覺得這不是真正的自己──我只不過把每天的幾小時賣了給你,做你要我做的事;只有下了班,我才是真正的我。

工作注定是苦差?

  馬克思整個社會主義的藍圖能否成功,從來是個爭論不休的問題。但至少,我認為他對資本主義問題的好些分析切中要害。就像他分析資本主義社會中為何工作這麼磨人,非常獨到。他認為,這不是由於你碰巧找了一份工作環境不好的工作,所以上班才成了一件苦差──反而因為資本主義社會的運作模式,工作本身就會讓人「離開自己」,丟失自我,讓人不再是一個「人」,成了社會機器中的一顆小螺絲。

  讓人變得不再是自己、不再是一個「人」的情况,馬克思稱之為「異化」──人變異了,成為了別的一種東西。

  微觀經濟學的課堂,很早就會教大家一個「道理」﹕企業都以爭取最高利潤為目標。過程中,企業很快又發現分工的重要。正如阿當史密夫所說,分工是生產力的有力提升,是推動社會進步的一大原動力。如果一個員工從頭到尾學懂每個工序,再自己一手一腳把產品製造出來,效率就非常低。所以,如果要獲得最高利潤,企業就不得不把分工的原則推向極致,每個員工負責的工序愈少愈好。一個員工如果只負責一件工作,而他每天不停重複的做上千次,那一定能把這事做得最好,企業亦不用浪費資源教他做其他工作。

  就在這過程中,異化無可避免地出現了。

  馬克思對人的很多描述可謂十分準確。例如,他認為人從根本上其實享受工作,不過我們享受的不是資本主義社會中那種模式的工作。試回想一下自己的人生,或看看身邊的朋友,我們往往發現大家有很多不求回報,努力做的事,他們很投入也很快樂﹕可能是一起練習參與比賽,可能是投身義工服務,也可能是很認真地砌一件模型來。終歸來說,人類很享受「工作」,不過必定我們是能看到成果、能肯定自己能力、能看到意義的工作。

過度分工 難見快樂成果

  然而,在資本主義社會中,不同面向的異化,使我們注定不能以嚮往的模式工作。因為高度分工,每人只負責非常細微的一項工序,使得我們不會看到勞動的每個成果。事實上,在很多行業中,你連自己負責的部分,最終會用來生產什麼也不會知道。我們學習到的是,收了錢,專注於自己負責的那微小部分就好,其他事都跟我們無關。如此,我們根本不可能感受到事情的意義。再加上,很多工作基本上就是跟隨老闆指引,我們只負責執行,完全沒有自主,我們就變成了一台機器,真正的自我卻與這工作無涉。

  因此,人變得不再是自己。人原本在有一定自主、看得見成果的工作中實現自我,享受自己能力得到肯定的感覺。但在現代世界,反而工作教人丟失自己,把自己變成了整個社會的一個組件。真正的自我,反而在下了班才會出現。

  資本主義制度加上有效率的市場運作,的確會讓整個社會變得有成效。可是,無論馬克思思想最終孰對孰錯,的確點出了值得深思的一點:資本主義與自由市場經濟即使有再多好處,仍不減它鼓勵一種與人天性不符的工作模式之本質。一天24小時,除了8小時睡眠(很不幸,大多數香港人都沒有﹚,另外就有8至10小時在工作﹙香港人每周工作平均50小時﹚。人生三分之一以上的時間花在工作上,若我們的工作注定是種折磨,不是太可悲嗎?在馬克思出生200周年的今天,社會與他所身處的已經十分不同。但是,他描述的現象,很多都以不同形式繼續存在。馬克思反思工作,仍然是值得你我細味的工作,盼望某天不再只有苦味。

原文刊於2018年五月六日《星期日明報》,以念二零一八年五月五日馬克思200歲冥壽。﹚

嚴振邦

為人嚴肅,平常都正經八百,不苟言笑,對運動旅遊美食色情資訊等日常輕鬆話題和說廢話挖苦別人說髒話耍廢搞惡作劇等取樂子的活動可說是全無認識也無興趣更無能力,甚至常不屑那些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終日只懂大言炎炎侃侃而談的人,以至有「嚴肅」的別名。可惜小弟一登場往往氣勢太嚇人,年紀雖輕卻常遭誤認為叔父輩的人物,故又被誤以為叫「鹽叔」——一個叫「鹽」的大叔。有些不認為我江湖地位值得稱「叔」的人,也就只能叫我「呀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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