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松閣:道德全憑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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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mson  難度:★☆☆☆☆

 

  毫無疑問,人的一生不斷受運氣影響,到底還有沒有事情可以完全自決?不少人相信,道德正是唯一的例外。我們是否一個好人,行動是否合乎道德,只取決於那些自己可以控制的因素,與運氣無關。不過哲學家內格爾(Thomas Nagel)與威廉士(Bernard Williams)早年先後發表了名為「道德運氣」(Moral Luck)的文章,挑戰上述想法,認為道德其實難以脫離運氣,此說如果成立,將引致難以解決的道德困境,值得我們思考。

 

  要了解何謂「道德運氣」,應先從「運氣」的定義談起。運氣於哲學上有各種定義的方法,例如從機率、風險、可能世界等概念入手,於此將採用最接近常識的想法,就是「不能控制的情況」。按此,發生了無法控制的事情,又令我們受惠的,就是好運,反之則是霉運。第二點要說明的就是運氣與道德的關係。普遍的直覺認為人們不需要為自己控制不了的行動及其後果負上道德責任,換言之,道德判斷不應受運氣影響。比方說,你在街上被某女士重重踩了一腳,倘若發現這是由於她被別人推撞所致,我們都不會認為那位女士缺德,大概也認為她不必負責,由此可以粗略總結以上的道德直覺為兩項原則:

(一)控制不了的行動及其後果,不影響對某人的道德評價。

(二)我們不必為控制不了的行動及其後果負上道德責任。

以上直覺縱然根深蒂固,卻不見得毫無異議。細心一想,生活中很多事情,其實都不由我們控制,卻又往往足以影響道德判斷。內格爾舉出了以下有名的例子︰有兩位醉酒司機,甲和乙,某日於同時段同一公路上行駛,兩人的汽車都衝上了行人路。司機甲衝上的路段剛好有行人路過,結果撞死了人。司機乙衝上的路段並無行人,是以沒有傷亡(Nagel, 1979, p.29)。於此情況中我們多會嚴厲譴責司機甲是個魯莽駕駛的壞人,他亦需負上誤殺的刑責,而司機乙所受的道德譴責將比甲輕微得多。不過兩人的所作所為其實如出一轍,唯一分別只在於衝上的路段是否有人,但這並非司機所能控制,全屬運氣,可見在現實生活中,運氣又確實會影響我們如何評價某人和其責任(明顯與(一)和(二)衝突)。綜合以上所言,「道德運氣」就是指那些不能控制,卻令道德判斷有所差異的情況。

 

  仔細思考,定必發現「道德運氣」的出現,令我們陷入了兩難。一方面我們的直覺認為道德判斷只關乎行動者自身的控制範圍,與外在的運氣無關,但在日常的道德評價中,又總是不自覺地將運氣納入考慮,兩者明顯矛盾。威廉士因此認為「道德運氣」是個「矛盾語」(oxymoron)(Williams, 1981, p.20),內格爾則把「道德運氣」理解成道德直覺與實際判斷的衝突︰當某人的言行很大程度在其能力控制之外,但我們仍然按此評價其道德好壞的情況(Nagel, 1979, p.26)。而按內格爾的分析,「道德運氣」影響範圍廣泛,概念上可仔細區分為四種,分別著眼於我們是個怎樣的人、身處何種環境、行動受什麼影響、與及行動有那些後果。依次序對應的是構成式運氣(constitutive luck)、處境式運氣(circumstantial luck)、因果式運氣(causal luck)、與及結果式運氣(resultant luck)。以下將逐一說明。

 

  先就結果式運氣而言,人的行動最終結果如何,往往會影響別人對自己的道德評價,但結果是否如願卻很多時受運氣擺佈。例如某革命領袖猶豫應否發動軍事政變,推翻暴政。事成固然可拯救國民於水火之中,失敗卻會有大量傷亡。幸運成功的話,他將成為英雄,受萬人景仰。一旦失敗,卻要負上塗炭生靈的惡名與責任。換言之,革命最終能否成功,將大大左右我們如何評價該領袖的道德性格與責任(即前述的(一)和(二)),但這很大程度上並非其所能控制,由此引證結果式運氣的影響(Nagel, 1979, p.30)。

 

  處境式運氣指的是個人身處何種環境,會左右人們的行動,從而導致道德評價的差異。內格爾舉出二戰時期德國的例子。任何人如果當時身處德國,都可能會屈服成為納粹黨爪牙,助紂為虐。國民甲正是其中一人,他投身納粹黨,於集中營工作,勞役戰俘。想像他如果幸運地剛巧在戰爭前被公司派往外地工作,便能避過自己淪為納粹幫兇的處境,我們對他的道德判斷無疑亦將截然不同(Nagel, 1979, p.34)。無奈當時身邊何地,甚至是否生為德國人,都是運氣所致,可見處境式運氣的存在是難以否認的事實。

 

  至此相信不少人會反駁說,道德判斷著眼的是個人的內心,即動機以及性格,而不是外在的世界發生什麼。事情成不成功,當然有運氣成份,但動機則是我們完全自決的領域,由此將進入構成式運氣的討論。人的思想性格斷非無中生有,而是由先天的基因與後天的教育和際遇等環境因素影響而成,但這些絕大部份皆不是個人所能控制。比方說,某青少年之所以成為冷血的虐待動物罪犯,原因是年少時受朋輩的欺凌與父母的漠視,以及得不到教育機會之故。考慮到這些他本人不能控制的因素,內格爾認為似乎難以道德譴責他(Nagel, 1979, p.33-34)。構成式運氣的存在,說明了運氣的影響不僅止於外在條件,更包括行動者自身的內在情況。問題在於,如果不單外在的後果與處境,倘若連性格也因運氣的影響而不應成為評價的對象的話,道德活動將消失殆盡,無路可退!

 

  如果進一步考慮因果式運氣的話,情況將更為絕望。我們的所有行動必有原因,這些原因又一定由其他原因引致,不斷回溯,絕大部份的前因,都在個人控制範圍之外,受運氣驅使。這是決定論與自由意志的千古辯論,於此難以仔細討論。不過哪怕決定論是錯的,人的行動不是被決定,而是按機率隨機發生,道理上也同樣不由個人控制,因果式運氣依然成立。換言之,人類的所有內外面向,以至世界發生的一切,最終都逃不出運氣的影響。

 

  情況至此可謂一目了然,不單行動的結果、身處什麼環境、甚至乎我們的性格,以至萬事萬物的因果,都免不了受運氣左右。如果堅持道德不涉及運氣,結果只有承認所有的人和事俱無道德可言,此論明顯難以接受;不然就只好接受道德其實難以免於運氣,如此又與我們原先根深蒂固的直覺相左,於此我們陷入了兩難境況,對此內格爾與威廉士都認為這是個無法解決的難題。

 

          倘若「道德運氣」如此真實,為什麼我們有那麼強的直覺認為運氣不應與道德掛鉤?威廉士指出,現實人生有各種的不公義,人們的出身地位、才能都千差萬別,對於不幸的一群人來說,道德成為最後的公義︰倘若道德價值全然自決,加上很多人相信道德乃最崇高的價值,結論就是所有人都有平等機會獲得人生最重要的東西,這就構成了人世間的不公的最後慰藉(Williams, 1981, p.21)。

 

  在我看來,「道德運氣」確實存在,亦不見得全然是件壞事,因為它至少令我們認識到人生的不由自主,遠比所想像的要多。由此亦提醒我們世間的功過賢愚,很大程度只是偶然。一旦明瞭這個道理,或許可以對好人少一點幻想,對壞人多一些同情,對世界多一分了解,做個更清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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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Nagel, T. (1979). “Moral Luck”. Mortal Questio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4-38.
  2. Williams, B. (1981). “Moral Luck”. Moral Luc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39.

 

本文原刊於 8 月 15 日《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