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你不察覺愛情充斥了「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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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K Kong  難度:★★★☆☆

 

  不知道有多少人有這種經驗︰接觸過何謂尊重個體自由、性別自主、物化、父權等等道德概念之後,有一天駭然察覺自己身處的周遭充斥了種種看似有違道德之事。有時候,我們為此感到義憤填膺或者懊悔不已,但亦有時候,我們不太肯定是否真的如此。

  下文嘗試運用「物化」(objectification)的道德概念來檢視一下現代人的愛情關係,亦援引兩大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與納絲邦(Martha Nussbaum)的思想以助清理思緒。

浪漫惹的禍

  另一半不接回覆來電,有時我們或者會感到生氣,彷彿我們都認為自己有權隨時掌握另一半的行蹤。

  想一想以下的甜蜜對話︰

  「你掛念我嗎?」

  「當然。」

  情侶的對答並非單純在追問事實為何,重點在於要求另一半如提問者所期許般回答「是」。如果你不識趣,按照實情來回答,便可能要受點苦頭了。這種對答的意義似乎在於肯定提問者自己的地位──請承認我佔據着你的心思。

  情到濃時,我們甚至會有完全擁有另一半的慾望︰

  「我已屬於你了。」

  「你已屬於我了。」

  在許多異性戀的情節中,這一對浪漫的語句大多透露着性別或者性格。女性或者較為溫柔的角色會說「我屬於你」,而男性或者較為陽剛的角色則會說「你屬於我」,從屬的關係絕不平等。似乎不難發現,再浪漫的愛情亦不時充斥這種「佔據他人」的思想,更枉論那些令戀人泥足深陷的虐待關係。[1]

  這種將愛情視為從屬關係的思想亦合乎傳統的父權思想──女性要將終生付托給另一人,而男性則要肩負起養活家庭的經濟責任。從父權的角度看,倒轉兩者的角色乃荒誕喜劇的情節。

  不過,即使男女的從屬關係反轉,我們轉而要求男性依附於女性伴侶的裙下,問題仍然存在──我們不應該將人視為可以任由他人擺布的財產。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誰是主人,而在於其思想將人當成為物件,即「物化」了人。

「物化」女性的性行為

  「物化」為道德不當之事的想法,可追溯至十八世紀的德國哲學家康德,他認為我們絕不應該「當他人僅僅為工具(treating someone merely as a means)」。我們將他人僅僅當成為工具時,則只看見他人的實用價值,而否定或忽略了他人作為理性自主之人而有的價值,那麼我們就違背了對他人應付的責任,侵犯了他人的尊嚴。

  不得不提,「當人僅僅為工具」與「當人為工具」不同。只有前者才違反康德的原則,因為幾乎所有涉及利用他人來達成各種目的之事,皆可以算作某種「當他人為工具」的行為。例如,學生聽老師的課可以算作當老師為增長知識的工具,家長為孩子煮飯亦可以算作當自己為養育孩子的工具。可是,只要我們沒有否定或忽略他人有其理性自主的能力與價值,那麼當他人為工具的行為便不一定有道德問題。因此,根據康德的原則,只有當人為純粹的工具(mere means)才有問題。

  有趣的是,康德似乎認為性慾將他人當成純粹為了發洩自己肉慾的工具。他曾言:「男人對女人的慾望,並非欲求那個作為人的她。相反,女人的人性對他來說無關緊要,而他唯一欲求的只是性交。」[2] 所以,康德似乎會認為所有性行為都有眨低女性尊嚴與物化女性的道德問題。

  康德的立場似乎亦呼應一種流行已久的想法︰在性方面,男方總是處於佔盡好處的地位,而女方則總是處於吃虧的地位。他們都認為男方在床上永遠處於宰制女方的地位。我亦聽聞過一些試圖說服女性接受這種從屬關係的浪漫說法︰女性身體是一份交予男伴拆開的禮物。有人甚至會運用博奕理論提出一些「生物學解釋」證成男性在性方面的宰制地位︰女性同一時間最多只可以有一顆卵子,其製造亦很費勁,而男性則有成萬上億的精子可以任其揮霍。不過,現代人的性行為很多時並非為了爭奪卵子的生育功用,而只是單純地為了享受性歡愉。這些「生物學解釋」看起來只是換上理論新瓶的陳腐舊酒。所以,這些理論最多只能從源頭上解釋為何不同性別在性行為方面會有不同行為模式,但還是不能證成這些行為模式是合理的。

  然而,在某些處境,這種「男方宰制女方」的觀點的確反映實情。例如在法律無法保護女性免受性侵害的社會,性行為對女性大概是種高風險活動。在如此壓迫的社會處境底下,男性可以在床上對女伴任意妄為,不論她有多不情願。性行為成為了展現男性特權的活動,女性被放置於極之不利的位置。康德專家胡迪(Allen Wood)亦指,康德其實考慮了當時的社會狀況才會敵視性慾。在傳統社會裡,女性社經地位低,容易受他人侵害。在這種氛圍下,性慾就是一種男性宰制女性的驅動力。若不好好制約,女性的權利便岌岌可危。因此,康德才視性慾為洪水猛獸。[3] 如此理解康德的話,性行為只是在當時社會壓逼女性的處境脈絡底下才是邪惡之事。

  於是乎,我們可以區分開兩種宣稱──性行為在所有情況下皆是如此,抑或是在某些處境底下,性行為才是如此。同理,關於愛情亦如是──是現實處境使得愛情成了宰制或屬從關係,還是愛情本身就是宰制或屬從關係。

  現實處境對女性或者任何一群人不公義時,一些本身可能無問題的行為也會變得很有問題。例如,女性友人邀請你品評她的衣著並無問題。但在某些特定處境,例如上課時,教師仔細品評女學生的衣著便如同宣示自己擁有對她評頭品足的無理權威。

  同樣道理,一些處境脈絡亦可能使一些看似道德不當的行為變得無傷大雅。例如,一些看起來強調宰制或屬從關係的性行為姿勢與動作(例如口交、男上女下、角色扮演)似有問題,然而在雙方完全同意與保障伴侶安全的處境下,那些姿勢與動作亦無傷大雅。

浪漫的「物化」

  當代美國哲學家納絲邦亦嘗試界定何謂「物化」的行為,她指出「視他人為物件」的行為通常有以下七類特徵的至少一項︰

工具(instrumentality): 視他人為達到自己目的之工具;

無自主(denial of autonomy): 視他人為缺乏自主與自決能力之人;

無動力(inertness): 視他人為欠缺行動力之人;

可易物(fungibility): 視他人為可以交換成其他物件之人;

可侵犯(violability): 視他人為缺乏整全邊界(boundary-integrity)之人;

被擁有(ownership): 視他人為屬於其他人之人;

無主觀感性(denial of subjectivity): 視他人的感覺經驗為可以忽略之人。[4]

有趣的是,納絲邦指︰

「如果我與愛人同躺在床上,我用他的肚子作為枕頭,這行為似乎完全無邪惡之處,但前提是我得到他的同意(或者如果他睡著了,我有合理的信念指他不介意),並且在不引起他痛苦的前提下,另外再加上,在我們的關係脈絡裡,我一般都視他為遠多於一個枕頭的人。」

  雖然短暫將伴侶當作枕頭的行為屬於「物化」,但其浪漫並無傷大雅。同樣道理,她亦認為一些具有「物化」特徵的性行為在與上述相類的處境脈絡底下並無任何道德問題。[5]

  於是乎,不少戀人互動中看似「物化」的行為亦未必有道德不當之處。關鍵是實際的處境脈絡為何,包括對方的意願如何、行為會否帶來傷害、行為持續多久,整段的感情關係如何等等。納絲邦甚至認為,在恰當的處境脈絡底下,「物化」的性行為可以體現出戀人關係的某種昇華︰兩人選擇抹去各自的獨立個體地位,視對方的肉體為兩人的一切,交融在一起……所謂水乳交融,靈肉合一啊。

注釋︰

[1] 參見曾刊於號外的拙文〈但願我們永遠都在一起 ── 一種世俗的浪漫信仰〉。

[2] 出自康德的《Lectures on Ethics》,原句為:「The desire of a man for a woman is not directed to her as a human being; on the contrary, the woman’s humanity is of no concern to him, and the only object of his desire is her sex.」。

[3] 參見胡迪的《Kantian Ethics》。

[4] 參見史丹佛哲學百科全書的〈Feminist Perspectives on Objectification〉項目。

[5] 同上

﹙原文刊於2020年12月《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