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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mson 難度:★☆☆☆☆
人生到底是怎樣的一回事?有人認為人生是嚴肅而神聖,充滿意義;也有不少人相信人生不過是趟無聊,甚至痛苦的旅程,不如盡快結束。就此哲學家 Bernard Suits 曾撰文主張人生其實只是一場遊戲,下文將拋磚引玉,介紹他的想法並簡單回應。
Suits 認為人生不單單是遊戲,而且我們還身處其中卻懵然不知。要論證這種想法,有三個相應步驟:首先必須清楚定義何謂「遊戲」,接著解釋人生為何就是遊戲,最後說明我們身處遊戲而不自知的原因。
雖然每個人都接觸過遊戲,看似並不陌生,但要嚴格定義倒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為什麼平常吃飯不算遊戲,但於限定時間內盡量吃得最多,例如競食,卻是遊戲節目的常設項目?其實關鍵在於「目標」、「意圖」與「規則」。簡言之,遊戲的基本定義如下:
遊戲的目標在於達至某一目標,過程中會刻意設置某些規則,規限達至目標的方法。最後,我們之所以設置和接受這些規則,動機純粹是為了令該遊戲得以成事。
讓我以具體例子說明:有些小朋友很喜歡玩投擲遊戲,各自把手上的廢物,遠距離投進課室的垃圾桶。細心想想,假若目標是棄置垃圾的話,最好的做法當然是走到垃圾桶旁邊放下,投擲只會增加不便,因為失敗了只能重新拾起放回。可是這遊戲的目標根本不是「棄置垃圾」,而是「以遠距離投擲方式棄置垃圾」。投擲是遊戲內唯一容許的手段,同時是整個遊戲的本質,它使遊戲變得困難有趣,同時不接受它就相當於否定此遊戲。由此可見,遊戲其實是種自我設限,超越困難的活動。順應以上思路,當我們說某人正在玩遊戲時,大致有以下四項意思:
- 他希望達成某具體目標;
- 他禁止部份能達成該目標的手段;
- 他是刻意禁止那些手段;
- 他之所以刻意禁止那些手段,只為令遊戲本身變得可能,而不是由其他外在原因。
按以上定義,遊戲參與者﹙玩家﹚即使不意識到自己的行動符合上述任何一項條件,仍可算是參與遊戲之中。以足球為例,小朋友可以知道球例是刻意禁止用手的,卻誤以為是由於其他原因﹙例如安全考慮﹚。甚或他們完全不明白球例的前因後果,但仍然可以好好跟從,樂在其中。
明白遊戲的定義後,接下要問的當然是人生為何是場遊戲?具體而言,如果此論屬實,人生這個遊戲的目標和規則又是什麼?suits認為其中一個合理說法是,人生遊戲的目標就是盡可能增加自己的快樂,而道德規條和社會規範正是那些自我設置的規限。現實各人的人生目標雖因人而異,例如金錢名譽愛情事業等,但最終不都是因其令人快樂嗎?﹙個人認為答案應該是幸福而不是快樂,兩者的差異可參考本人《幸福不必快樂? 》一文。﹚再者,我們都相信在追求自身最大快樂時,必須遵守某些道德規條,例如不應該傷害他人。以上想法似乎頗符合大眾的直覺。不是很多人認為道德或法律只是外在,人為的規限嗎?如果不需受限於道德,人生不是會變得更輕鬆嗎?當然有些道德客觀論者會反駁說,將道德視為自我設限的遊戲規則,很容易淪為不問是非對錯的極端相對主義。反之,我們應該相信道德有其客觀、獨立於人類心靈存在的根據,例如宗教上的神、或哲學家所言的客觀道德價值。可是這種想法的困難在於,客觀論者難以證明此等外在根源。訴諸上帝只是把問題延後一步,我們大可再追問神的存在根據,無窮後退。至於客觀道德價值,既是獨立於人類心靈存在之物,我們又從何得知?如何驗證?假如a君與b君各自對公平有不同意見,客觀論者如何判斷兩者誰更符合那獨立於人類心靈存在的答案?由是觀之,縱使仍可商榷,遊戲論者的道德觀似乎面對的困難較少。人生的確符合遊戲的基本條件。
假使人生是場遊戲,為什麼我們懵然不知?首先正如上文所言,一般人都誤以為道德規範是有外在的根據,而不明白這些規條全部只是人類自設的限制。不過suits認為更重要的原因是人們不想知道,或不願意承認人生只是遊戲。按一般人的印象,遊戲是輕散而不必要的;人生卻應該是嚴肅而重要的。如果人生只是遊戲,生命似乎便顯得無甚意義。
就算人生是場遊戲,到底是所有人都身處於同一遊戲之中,還是各人玩著相異的遊戲?理論上兩者皆有可能。但更可能是同中有異,所有人在名為「社會」的大遊戲之上,各自再參與更多的小遊戲,而前者往往會規限後者。例如在文明社會下的愛情,追求異性最終無疑是想令對方愛上自己。但我們並不全然目標為本,反會為愛情遊戲設限,例如欺騙或強迫是被禁止,一夫一妻是法律唯一許可的婚姻等等 ﹙對照動物界就沒有那麼多規限﹚。遊戲違規者會被其他玩家排斥﹙例如被欺騙對象討厭﹚,假如你為求目的不摘手段,社會甚至會懲罰你﹙例如因重婚罪而入獄﹚。可見所有人其實被迫在「社會」此遊戲背景下,按自己目標投身不同的小遊戲。
倘若接受人生只是遊戲,有什麼後果呢?最直接的答案,似乎就是人生最終是個沒有內在價值或意義、不值得玩下去的無聊活動。對此我有兩點回應:第一,以上結論之所以成立,歸根究底是將遊戲視為無聊或不認真的活動之故,不過這種想法極有問題。參與態度與活動本質兩者並沒有必然關係,有人認真對待遊戲,例如國外電競選手;也有人對理應嚴肅看待的活動輕率為之,比如香港的某些高官。再者,退一步而言,以遊戲人間的心態應世,亦可有其妙用。人生放輕一點,不啻是種緩和或安慰,減輕規限帶來的人生痛苦。莊子所謂的「至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正是此意。
其實相信人生只是遊戲,並不等如人生就此可任意妄為,而只是認清人生的目標以至手段,並無任何外在的權威,卻是把握在人類自己手中。既然東西是自己選擇的,不就更應該認真對待嗎?選擇怎樣的遊戲,做個怎樣的玩家,就是怎樣的人生。如果有所謂人生價值或意義,或許就是這種自我設限而加以超越的過程而已。
延伸閱讀: Bernard Suits, “Is Life a Game We are Playing”, Ethics, 1967. pp.209-213.
﹙原文刊於2019年6月9日《星期日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