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間」的現代文明精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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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甘仔 Kum Long Yin 難度:★★★★☆

 

  很多人都聽過佛洛依德的名字,但很少人理解他講甚麼,更少人理解中晚期的佛洛依德,與社會文化哲學之間的關連。

  在他中晚期的作品當中,《文明及其不滿》算是比較容易入門。我們可以以書中幾句精闢的句子,窺探出整本書的重點:「罪疚感是文明發展中最重要的問題:我們以失去快樂作為代價,成就文明的發展路途。」這句說話點出了文明發展、罪疚感與現代人不快樂三者的關係。

  筆者曾在〈從自然走入社會的焦慮:佛洛依德的《文明及其不滿》〉一文中提及過,佛洛依德的其中一條思想線索,是繼承契約論傳統中某些想法,把現代人理解為從自然狀態進入文明社會狀態的存在:也就是從自然蠻荒狀態中,透過食色的生理自然慾望為本,與他者緊密融合,意圖即時任性地滿足與他人親密關係,及後為了社會分工合作,壓抑自己的慾望,才進入到社會規範的領域當中。故此,人必須學習守規則,延遲即時滿足本我(Id)的慾望(包括食慾、性慾與排泄慾),在不侵入他者的範圍下,一同合作。

  我們知道人會在滿足原慾(libido)與社會規範(social norms)的兩極之間徘徊,而佛洛依德認為,這種兩極遊行的精神活動,會令人產生罪疚感(guilty),但第一個問題是:這罪疚感是什麼,又是從何而來?

罪不至死

  佛洛依德的回應是:「人類的罪疚感,源自殺死原父(primal father),這便成為後來懊悔根源。」這裡的所謂原父,不一定要理解為一個人或真的是一個父親,比較容易理解的是要把這個概念理解為基礎的社會規範,即是以男性為中心的父權社會,以合作為本,分工合作的基礎倫理原則。故殺死原父,應該要理解為,以個體快感破壞群體合作規則的衝動。佛洛依德在這裡明顯就是講述伊底帕斯情結(Oedipus Complex),不過重點是放在「弒父」之上,而非討論母親的亂倫禁忌。

  接著他又說:「這種懊悔實是以矛盾態度對待父親的結果。兒子對父親又愛又恨,他們的恨是通過侵略行為得到滿足,而對父親的愛源自於這些行為發生後的懊悔。「超我」(super-ego)後來便認同(identification)父親,並成為父親的代理人,仿佛父親仍存,並對他的行為做成懲罰,以防止重演以上行為。」

  佛洛依德背後其實有一個隱含的意思:「弒父」的人破壞原有規範,純粹是以新秩序取代舊秩序,當他們成為「父親」的秩序維持者的角色後,害怕自己成為被下一代取代的對象,故此人會對上一代的人產生罪疚感,並建立完整的規訓模式,以防止「弒父」在下一代重演。

從外到內的權威

  但是,罪疚感又是如何一步步建立起社會秩序的權威呢?佛洛依德的描述十分仔細,總括而言就是從外在的權威,內化成為心中,自我規範的規則,而這些規則成為人類精神層面的一部分,佛洛依德則以「超我」一詞來描述這個人類精神層面的面向。

  「超我」的建立,與原慾(Libido)的矛盾衝突有關。原慾即人類原始生命的食色慾望,維持個體與集體生命的力量,與他者與物件互相消融的願望。當人類進入社會,脫離自然狀態之後,社會的律令並不容許人類隨意滿足自身的原慾(例如隨處大小二便),要自動自覺守秩序,這便令原慾與社會規範之間產生永恆的衝突,不能調解。當人類原慾不能被滿足,便怪罪於社會對自身的律令,轉化為攻擊慾望,但這種攻擊慾望亦不為社會所接受,否則會失去社會及眾人對自身的愛,故此人會從此轉而攻擊自己。

  人慢慢接受社會規範之時,「超我」(super-ego)便在人的精神層面形成,且與「自我」(ego)有著微妙的關係。以佛洛依德的語言來說:「超我」,猶如執行社會規範的「虐待狂」;「自我」是被監察「被虐狂」。 當內在於精神層面的「超我」,認同外在的社會規範的權威的時候,精神層面便出現了代表社會集體意志的存在。維持生活秩序正常運作的「超我」,甚至成為自己對自身的暴力來源。這種自我被「超我」的監視,亦是無間段無意識的,防止自我意識有意無意地選擇回到純粹滿足原始慾望的原慾當中。

  而歸根究底,「超我」的出現,是源於人類害怕失去社會對自身的愛(Fear the loss of love).佛洛依德在這裡所用的愛字,實情上是社會大眾的認同,人們基於害怕失去心目中眾人的認可,所以在與他者衝突之前,先對自己進行懲罰。

「超我」要求的聖人模式

  「超我」建立以後,這便等於在人的心目當中,建立了理想的社會狀態該是如何,且要求人們按照「超我」的命令來生活。對於佛洛依德來說,人們研究倫理學的動機,其實就是一種嘗試以「超我」對自我的命令,以圖治療自身的缺憾,而這個「超我」的命令,實是一種永遠不能用任何文化手段達至的要求。換句話講,「超我」對自我的律令,其性質就是「超乎人類可達到要求」,而當自身滿足不到這種命令,與要求有所距離的時候,便會產生相應的罪疚感。

  佛洛依德的說法,應該可以閱讀為一種對康德倫理學的批評,他可能認為康德定言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講法,要求所謂道德的行為是無條件的,純粹是道德理性自身對自己的要求,為做而做,而不是基於某些條件,一些假言律令(hypothetical imperative)要做,否則便與道德無關。故此我認為這種佛洛依德關於「超我」的說法,實是與康德的倫理學,甚至與整個德國觀念論有關。

  有趣的是,佛洛依德亦有基於這個立場討論西方的宗教文化。他以基督教的教義為例,說明「超我」對人的過度要求,十分有洞見,特別是當聖經講「愛人如己」(thou shalt love thy neighbor as thyself)的時候,更具體地描述出這種經驗。人類心靈中「超我」的運作,往往是偉大領袖所留下來的形象,這種形象乃最純潔、最有力量的命令,亦是最具偏見性的命令,而最容易把握的例子就是耶穌。耶穌為眾人釘十字架,被人所背叛就是一種弒父的事件,後來世人為此便認定自己為罪人,出生便帶著原罪(original sins),佛洛依德認為內裡的關係十分明顯。

  人們面對「超我」純潔而不可能達到的律令之時,往往不是逃避,而是主動「受刑」。愈難完成的要求,更顯該事情的崇高,故此愈被人們歌頌的聖人,愈認為自己滿足不到「超我」的要求,從而認為自己比常人更有罪。中世紀的教徒認為自己有罪而自我鞭笞,其實亦是基於這種原因。

「你的溫柔怎可以捕捉,越來越近,卻從不接觸」

  權威的建立,從害怕失去社會對自身的認同,轉變為主動尋求自我責罰,實際上就是一種以「尋苦求虐」取代「害怕失去眾人認同」的過程,亦是進入文明社會,「超我」出現的必然悲劇。

  現代文明的進步,是以人的不快樂為代價的。而他對基督教亦有少許批評,他認為若基督教的倫理觀是把人的理想放在死後世界(afterlife),於現世完全沒有獎賞,要求人類滿足一些不可能被滿足的要求,最後只會徒勞無功。

  人的原慾被壓抑,又要滿足「超我」的要求,世人便在兩極之間遊走,甚至為了滿足文明對自身的命令,而主動要求自我懲罰,務求設法阻止得到自己所想,禁止自己觸及原慾的內核,要求自己不能滿足自己。這種「禁止自己滿足慾望的慾望」,令自己徘徊在一個不快樂的領域當中。

「猶疑在似即若離之間」

  佛洛依德對於這種精神狀態稱之為官能症(neurosis),也就是一般的現代文明人,活在社會對自我的要求,與滿足個人慾望的兩極之間,每個人的精神世界便內化成「群體」與「個體」之間的對抗。

  而最有趣的是,佛洛依德認為人們強逼自己不去滿足「超我」對自己的要求。他們知道自己永遠滿足不到「超我」的要求,故此便退回自然狀態,意圖進入一個任性地滿足自己原慾的領域,但清醒過後又會明白,自己沒有滿足到社會對自己的要求,迎合社會對自己心目中的形象。而當這個要求不能被滿足,便產生相應的罪疚感。而某些人更會把這種罪疚感,當成他所慾望的一種東西,從這個罪疚感當中獲得爽快感,故此這些人永遠不會完成社會命令要求他想完成的任務,甚至滿足於這種未完成的狀態,當自我意圖永遠與「超我」的要求保持距離的時候,便落入一種輪迴當中,走不出來。

  這種精神面貌,正正就是晚期佛洛依德所形容的強迫官能症(obsessional neurosis),在罪感當中輪迴,禁止自己得到自己所想,這種強迫重覆的特點,恐怕就是人類進入現代文明的代價了吧。

﹙原文刊於2021年1月份《號外》﹚

甘仔

為人低調又低俗,但希望讀者不會覺得文章低能與低質; 興趣是歐陸哲學,現在研究的是與生物語言相關的課題; →→打賞荼毒室←← 很喜歡貓與兔,閒時會思考牠們究竟懂不懂人話, 一想到這個問題,便察覺還有很多論文要看,便頭暈眼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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