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惡,都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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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嚴振邦 難度:★☆☆☆☆

 

  人作了惡,就有罪,這看似理所當然。罪就是人作惡的果。罪就是人應該承擔的責任。

  假若,有些人作的惡,是迫不得已的呢?又假若,有些惡,是人無路可逃時世界裏唯一的選擇呢?又假若,有些惡,是世界把人迫瘋了後,人所作下的呢?

道德上犯了錯,就應被讉責?

  有些哲學家,會區分道德上錯犯了錯﹙morally wrong﹚和道德上值得譴責﹙morally blameworthy﹚這兩個概念。有很多時候,我們做的可能是一些錯事,但我們卻不一定應該被讉責。

  舉個例,我們走過時,看到有個小孩子在湖中,衣服都全放在湖邊一旁,合理的想法當然是這小孩在游泳。但如果,事實上小孩並不懂游泳,原本只想在淺水地帶戲水,但卻不小心給沖到湖的中心,在這情況下我們自然應該要去救他了。不過,因為這個合理的誤會,我們可能最後沒有下水救人,引致小孩浸死了,我們在某個意義下的確做了件「錯事」,但這樣的錯卻不代表我們應該受讉責,因為我們在該情況下作了其實十分合理的判斷,不應該受責備。

我們可以理解他人的錯嗎?

  類近道理也適用於另一些情況。新聞中常出現一些受伴侶長期精神壓迫,最後忍不住痛打甚至殺害了伴侶的新聞出現。在這些情況下,他們當然是道德上犯了錯,因為無論如何,他們可以用各種其他方式去解決問題,而不是出手打人甚至殺人。進一步來說,這些情況我們甚至可以說他們也某程度上應該遭讉責,因為他們其實可以更好的處理這件事。

  但說到底,他們也是人,人縱有以理性控制自己的能力,但因為各種壓力、情緒會引致我們做出種種不理性的行為,本身也的確是人的一部份。所以就算他們道德上犯了錯,而且也值得被讉責,但我們還是可以說我們可以理解他們的行為,可以體諒他們所犯的錯。用英文來說,就是這些錯是「understandable」。

  這些例子顯示,道德上的問題,也可以有程度之別,不是非黑即白的二分。道德上犯了錯,不一定應被讉責;就算道德上也應被䜋責的,也可以是一些我們可以諒解的錯。

「惡」與「罪」的距離

  很多時候,「惡」和「罪」是兩個緊密連在一起的概念,現代中文甚至以「罪惡」來組詞。但如果上述區分合理的話,我們總可以問,是不是所有的「惡」﹙道德上做錯的事情﹚,都一定有「罪」﹙值得被讉責 / 不能體諒﹚?

  這樣切入的話,我們就發現,有人犯了道德上的錯後,我們還要思考更多的問題,才能判斷究竟某人是不是值得讉責、能不能體諒。尤其重要的是,究竟犯錯的人,究竟面對一個怎樣的社會、怎樣的家庭、怎樣的環境?人犯錯,很多時候不一定是自己有作惡的心,更多時候可能是環境所迫,使人下錯了判斷,又或者迫不得已,而做出錯誤的事。在這角度來看,我們若想要避免犯錯,除了教育以外,可能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給大家一個怎樣的環境,讓人離開會犯錯的處境。

無罪之惡

  港台電視31新拍攝的電視系列《無惡之罪》,探討的正是這個問題。第一集的主角阿三,年少時因運毒被判接近廿年的刑期。出獄後母親剛去世,他抱住母親的骨灰,住在劏房,卻因根本找不到工作,沒錢交租而被迫遷,根本生活不下去。幸好遇上善良的妓女、和他母親同名的阿瓊,作為他生命的救贖。編劇以和母親同名來比喻阿瓊對阿三的意義,她讓阿三重新找回生命的方向,感受到人世間的溫暖——但這足夠嗎?

  社會的冷酷很公平,因為它對所有人都同等無情。不單阿三自己無家可歸,他也沒錢找地方安放母親的骨灰。後來經阿瓊介紹,在茶餐廳找到工作,看似終於可以離開艱難的困境,但卻好境不常,因一次誤會,阿三被發現帶同母親的骨灰上班﹙但實情是他根本無處放好母親的骨灰,只能帶着上班﹚,被老闆辭退。把骨灰帶在街上,加上阿三的販毒背景,他又給警察誤以為骨灰是毒品。在這沒有出路的世界,阿三可以怎樣做?事實上故事中每個人也沒有錯。老闆辭退他沒有錯,警察誤會他沒有錯,業主因他交不起租而要他離開也沒有錯,但每個人都沒有錯的行為加起上來,卻迫得阿三走頭無路,他只是想重新做個好人,卻又可以怎樣做?

  故事結局以他忍不住怒火,在茶餐廳打破了老闆的玉像作結,最後可能又要面對社會對他的審判。他是又犯了錯,但面對這般命運的捉弄,誰又能保證自己不會發怒失控?我們又可以說他有罪嗎?

  系列的另一個故事,講述中學生禮文在母親嚴厲管教下發生的一件事。母親要他把1,600元的補習費交給補習社,但他放學後忍不住先去漫畫店看漫畫,後來卻發現了那1,600元不見了。他懷疑是漫畫店老闆偷了他的錢,回去找老闆對質,但老闆堅稱沒有,那他可以怎樣做?回去跟媽媽說自己去了漫畫店,還不見了錢嗎?這看似最正確的做法,在面對替他安排好一切的嚴厲媽媽時,卻不像是出路。母親從來對禮文來說都是絕對權威,根本沒有不聽她的空間和權利,在這種壓迫下,禮文覺得無路可走,最後忍不住半偷半搶的拿走了漫畫店的1,600元。

  禮文犯了錯,這很確定,但這錯有罪嗎?這卻不容易回答。當我們代入他的世界,當我們一樣的害怕母親,我們可能也會迫不得已犯下這個錯,因為我們都彷似無路可逃。

以溝通對治「惡」

  在這兩個故事中,我們能看到社會欠缺的是甚麼:溝通。我們可以反身自問,我們真的有易地而處,嘗試過理解社會上的其他人嗎?當別人做錯事時,除了責備,我們有嘗試理解嗎?如果茶餐廳老闆明白阿三帶骨灰上班的原委,如果警察明白阿三拿着骨灰在街上遊蘯的原委,如果業主明白阿三交不起租的原委,阿三會不會就不會犯那個錯?如果母親多點和禮文溝通,而不是凡是都以「為他好」為名,替他安排好一切,那禮文會不會就夠膽回家和她坦言自己去了漫畫店,還不見了1,600元?

  社會的冷酷的確對每個人都很公平,但我們可以反思的是:社會是不是一定要這麼冷酷?如果每個人都走前一步,嘗試理解身邊的人,多點理解大家犯錯的原因,我們能不能夠建立一個有多點溫暖的社會?我們又可不可以減少一點這些不幸的無罪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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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電視節目《無惡之罪》逢星期日晚上10時於港台電視31播映;港台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RTHK Screen同步直播及提供重溫。

 

 

 

 

 

 

 

 

 

 

嚴振邦

為人嚴肅,平常都正經八百,不苟言笑,對運動旅遊美食色情資訊等日常輕鬆話題和說廢話挖苦別人說髒話耍廢搞惡作劇等取樂子的活動可說是全無認識也無興趣更無能力,甚至常不屑那些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終日只懂大言炎炎侃侃而談的人,以至有「嚴肅」的別名。可惜小弟一登場往往氣勢太嚇人,年紀雖輕卻常遭誤認為叔父輩的人物,故又被誤以為叫「鹽叔」——一個叫「鹽」的大叔。有些不認為我江湖地位值得稱「叔」的人,也就只能叫我「呀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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