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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水 難度:★★☆☆☆
身邊不少朋友都認為,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快樂,這種想法甚至成為了我們對很多事情的解釋。讀書工作結婚生育,可謂人生大事,但這一切到底所為何事?我們的答案很簡單:通通都是為了快樂。寒窗苦讀好幾年,為的不就是最終讀一間好大學找一份好工作,過上舒適的人生嗎?結婚生育不也是為了兩個人組織個快樂家庭嗎?這似乎很符合我們的直覺,而哲學上也有流派支持,稱之為享樂主義(hedonism)。接下來,我會以學者Thomas Hurka的著作《The Best Things in Life》其中內容來討論享樂主義。
快樂在這裡的意思是一種正面且令人享受的心理感受,而享樂主義就是指我們在不同意義下都追求快樂。享樂主義可分成兩種,一種是心理享樂主義(psychological hedonism),另一種是倫理享樂主義(ethical hedonism)。心理享樂主義主張人事實上種種行為最終的目的就是追求快樂,或者我們追求人生整體而言快樂多於痛苦,唯有快樂能驅使我們行動。另一邊箱,倫理享樂主義就主張唯有快樂是世間有正面價值的東西,只有痛苦是有負面價值的東西。其他看似有意義的東西如藝術、真理,要麼沒有價值,要麼它們的價值最終可以化為快樂。你人生過得如何,就視乎你享樂多寡。
可能我們都會同意快樂很重要,但除快樂以外,還有其他重要的東西,而這兩種立場不同之處在於,它們都很強調快樂是「唯一」的:人為了甚麼而行事、有何是善,兩個立場都會說唯一的答案就是快樂。另外,兩種享樂主義看來很相關,有時後一種享樂主義建基於前一種,而快樂之所以是唯一有價值的,是因為我們人生最終都是為了追求快樂;除此之外我們不求他物,自然亦沒有其他事物有價值。可是,兩者雖然相關,但兩者仍然是兩種不同的理論,因為它們提出了不同的立場。心理享樂主義是關於事實:人事實上最終「是」為了追求快樂;倫理享樂主義則關於價值:快樂是唯一有價值、「值得」我們追求的東西。
我們先談談心理享樂主義。
心理享樂主義看來頗能解釋我們不同的行為。比方說,很多時吃喝玩樂就是為了快樂。我們吃好東西,去跟朋友喝酒談天,無非尋歡作樂。而且心理享樂主義也看來符合科學的解釋:人其實不外乎是大自然的一分子,在生物學上被設定了要追求快樂,而當我們做某些事情比方是進食、性交會快樂,那就更能推動我們去做,這樣有利我們生存、繁衍。
然而,我們真的只追求快樂嗎?想像一下以下的情況:假如有一天你去跟朋友吃飯,這次的聚會你已經期待已久,因為你即將會見的朋友是最好最好的朋友,你們已經好幾年沒有見了,你們之前每一次談天都非常非常快樂,快樂得你可以忘了所有痛苦。滿心歡喜去找這位朋友之時,你過馬路途中目睹了一宗交通意外。你立即拿起電話報警求助。
這個情況下,你報警是為了快樂嗎?心理享樂主義者可能會說,其實最終我們還是為了快樂,因為幫人可以帶來快樂,所以我們才會報警。但是,在危難的剎那之間,我們真的是在想:因為幫人令我快樂,所以我要立即報警了?還是,當時其實我們想的只是救人,不為了其他?可能心理享樂主義者會回應,其實只是你不知道,無意識下你還是受快樂驅動,你不知不覺打了電話去救人,其實你是不自覺地想追求快樂。然而,如果這講法成立的話,我們也可以說其實有其他東西在我們意識不了的情況下驅使我打電話救人,可能是本能地厭惡有人慘叫求救,又可能是出於善意想幫人,而不是快樂。心理享樂主義者如果要堅持這種說法的話,則要提出更多證據。
另外我們可以再想想,如果我們是為了追求快樂,那我們很可能不應該救人,因為即使我們同意救人可以帶來快樂,但你的好朋友在等你,你很有理由相信跟你的最好朋友難得一見會比起救人更為快樂。所以,如果你仍然選擇救人的話,可能有些東西比起快樂更能驅動你。
以上的例子似乎說明了我們事實上不是只為了快樂而行動。有學者就指出其實心理享樂主義者倒果為因,我們做某些事不是為了快樂,只是做完會快樂,就好像救人一樣,救人成功當然開心,而快樂其實是「副產品」,一開始我們並不是為了這副產品而行事的,心理享樂主義者的問題在於誤把這附帶的結果當成是驅動我們行事的原因,倒轉了先後次序。
我們其實亦能想到不少例子,顯示出不只是快樂能驅動我們行事,比方說有些人明知為人擋刀會受傷,甚至死亡,明顯不會為我們帶來快樂;就算會快樂,我們也有理由相信死亡帶來的痛苦更甚於救人的快樂 —— 然而,我們還是會救人。又或者有時我們讀書不是為了甚麼,而只是想了解一些有興趣的知識,儘管過程很痛苦,要徹夜無眠,更常常百思不得其解,但我們依然會去做,這可能說明吾生有欲大於快樂。當然我們並不否定快樂有時能驅動我們,亦是各種意義下重要的東西,只是我們該記住,它不是「唯一」的追求。
下次,我們再談談道德享樂主義。
參考資料:Thomas Hurka, 《The Best Things in Life》, C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