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的辛格︰所有人須強制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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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K Kong  難度:★★☆☆☆

  無懼爭議的當代哲學家辛格(Peter Singer)最近在中文大學生命倫理學中心線上講課,其中他講述了應強制接種疫苗的看法。他的立場可以用一句話簡單總結︰強制所有人接種而可以拯救生命的效益,遠大於奪去人有不接種疫苗的自由而來的損害。為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論點︰

 

一、安全帶的類比

  辛格指,儘管在五十年前立法強制駕駛者戴安全帶曾經惹起反響,時至今日大多數人已經習以為常,亦不會認為自己的自由嚴重受損。於是,他認為立法要求人強制接種疫苗的情況類似。我們雖然會反對,但經過一段時間的冷靜過後,我們對於強制佩戴安全帶與強制接種疫苗的態度理性上應該一致,而兩者都只不過是有些不適與不方便而已。客觀而然,我們失去的「自由」遠不及避免數以萬計人傷亡的好處。

 

二、沒有違反自由

  辛格亦提到另一個經典效益主義大師密爾(John Stuart Mill)提出過著名的自由原則

除非某人的行為傷害到他人,否則那個行為不應該被任何政府禁止。

  一方面,辛格指不接種疫苗會危害到他人,因為不接種疫苗的人比接種者有更高機會將病毒傳播開去。所以,他認為不接種可以算作「傷害他人」的行為。禁止人傷害他人當然並無違反密爾的原則。

  另一方面,辛格又認為密爾對於人有多理性太過樂觀,因此傾向認為人的自由已太多。他解釋,我們並不善長保護自己免受一些極低機會發生的災禍,如安全帶的例子,人很容易因為知道遭遇嚴重車禍的機會不高而傾向選擇不繫上安全帶。但這是「不理性」的做法,辛格指佩戴安全帶的不方便其實可以忽略,因為一旦遭遇嚴重車禍,我們受的個人損害實在太大。等到不幸來臨,我們往往後悔不己。

  辛格的意見頗有趣,以下則是相較之下無甚趣味的反對。

 

類比的不對稱

  首先有人可能會說,佩戴安全帶一般只會帶來短暫的不方便,而且人可以停下車輛去休息,紓緩不適的感覺。與之相對,部分人接種疫苗後會產生過敏反應,當中極其罕見者或因而引致死亡(相關資料)。不過,我相信佩戴安全帶亦會因為一些罕見事故而引致死亡。因此,兩者在這方面未必有原則上的分別。

  不過,在現時的技術下,佩戴安全帶與注射疫苗仍有顯著的分別。用針筒注射疫苗涉及刺穿皮膚與侵入身體的動作,而佩戴安全帶則不然。「強制人接受自己身體被刺穿」本身是可怕的想法,極有侵犯個人身體自主的嫌疑。我們一般亦會認同,如果有口服式或者其他非侵入的接種方法將會是件好事。

  更重要的是,在立法強制佩戴安全帶後,人仍然可以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而毋須佩戴安全帶,因此選擇不佩戴安全帶不會令人失去交通的能力與自由。似乎,在無失去交通的自由與能力的前提下,我們才可能認為強制佩戴安全帶「只是不方便」。與之相對,強制注射疫苗直接令人失去不被注射而在街道上行走的自由。當然不接種者可能可以留在家中,但不能夠走出家門的限制實在太大。與我可以選擇不戴安全帶而乘公共交通的自由絕對不能比較。這裡我假設了「愈少替代選擇則愈少自由,愈多替代選擇則愈多自由」的原則。

  聰明的讀者會想到強制佩戴口罩的做法就直接令人失去不戴口罩而在街道上行走的自由,但當中一部分人還是會覺得這是可以接受的防疫做法。

  至少我認為強制佩戴口罩只是「可以暫時接受的做法」而非「只是不方便」之類的事情。如果從今以後所有人都要佩戴口罩才可以在街道上行走,這是侵犯自由的政策。我們不應該隨意將此種限制類比成佩戴安全帶的「不方便」,而其他必要的強制防疫手段諸如強制隔離亦然。

  倘若在疫情過後,政府以「預防未來疫病」為由持續強制人佩戴口罩,或甚強制要求人定期注射其他預防各種疾病的疫苗,那麼根據辛格的講法,人又有何理由反對呢?在極低發生機率的「黑天鵝」面前,難道這些通通都只是可以忽略的不方便?

 

更大禍害──政府家長主義

  整體而然,接受一針疫苗只是小事。我認同人有理由自願去接種疫苗,拒絕接種亦不會令人成為自由英雄——自由英雄大概身處在威權國度的監獄之中。

  真正的問題在於原則。原則可以不斷被援引與應用,以至於指引一切的政策與行動。如果原則上自由可以因為政府認定「人不夠理性」而被奪走,那麼自由社會就將被這種政府家長主義(government paternalism)威脅。政府家長主義主張︰

國家或政府可以為了人民的福祉而限制人民的選擇與自由。

  經典效益主義大師密爾﹙J. S. Mill﹚本人就十分反對這種原則,他認為選擇與自由是人幸福的必要元素。「但人就是那麼笨,還要讓人做決定嗎?」時至今日,指大多數人「不夠理性」的抱怨可以說是當代反思民主潮流的主要動力。可是,這種抱怨絕不應該自動就成了支持限制所有人選擇的理據,因為如果這些限制可以接受的話,就算比起一般人都要理性的各位,最終亦會同樣失去了選擇的自由。另一方面, 大家的理性亦會失去了許多運用與發展的機會。基於自由的重要,密爾才提倡上述那條著名的自由原則。

  可是,辛格認為不接種疫苗已經可以算作「傷害他人」的行為,而根據密爾提出的原則,政府可以禁止傷害他人的行為,因此政府可以禁止人不接種疫苗。辛格將不接種等同「傷害他人」的看法相當粗暴。如果他是對的話,那麼飲酒當然亦是「傷害他人」,因為都危害到自己與他人的健康與性命,而世衛就指出飲酒引致的傷害每年殺死三百萬人(資料)。對比之下,全球暫時有四百多萬人因這兩年的疫情而死(資料)。延伸開去,不知道還有多少行為也要當成「傷害他人」。

 

小結草率的效益計算

  疫苗製造商 Moderna 的執行長預料疫情將在未來的一年內會結束。(新聞連結)即使他估計錯誤,大概疫情亦不會長期持續不下。相反,家長主義的管治原則一旦被所有國家與政府隨意運用,人類的所有生活領域理論上皆可以永久受到無孔不入的約束。於密爾而言,這些約束損害人自由選擇的能力,長遠有損個人乃至社會的利益。即使站在效益主義的角度看,長遠而然,寧願讓這場全球疫情在未來一至兩年內結束,還是支持政府家長主義令自由社會的未來景況變得岌岌可危?我相信即使效主義者之間仍然大可以繼續為此問題爭論下去。

  畢竟,效益的計算不宜過於草率。

 

主要參考︰辛格(Peter Singer)的〈為何應該強制疫苗接種(Why Vaccination Should be Compulsory)〉,英文文章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