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動物的人本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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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K Kong  難度︰★☆☆☆☆

「人類真正的道德考驗⋯⋯在於如何對待任由其擺佈的東西︰動物」── 米蘭昆德拉

  無可否認,大多數人都會認為人類的價值總比動物為高。我們樂意幫助人類多於動物。試想像有一天我們遠行至深山,中途同時遇到一個饑餓的陌生小孩與一隻饑餓的狗隻。我們看看背包裡的食物,發覺份量只夠分給其中一個。此時,大多數人都會選擇給予那個小孩,甚至會認為如果我們不這樣做,可會是個極大的錯誤。同樣道理,我們應該為了嬰孩的性命而選擇製造奶粉,縱使過程可能使動物受苦。 姑勿論上述信念是否正確,抑或是否人類中心主義歧視想法。本文旨在說明,即使在「人類優先」的大前提底下,我們仍然有理由善待動物。

萬物之靈的荒謬

  首先,即使我們認為人類是「萬物之靈」或者「食物鏈的最頂點」,那樣也絕不代表我們就可以對動物恣意妄為。如果只因某族群的文明程度與武力較高就可以對「野蠻」的族群恣意妄為,那麼同理我們亦可以支持種族主義的政策甚至帝國主義的侵略,但這顯然是荒謬的。 強調「自然法則」的人,有時會認為人類與動物的力量或自然地位對等︰你不吃老虎,牠也會吃你。然而,餐桌上的豈不都是受人類宰制的牲口?老虎在槍炮面前又可有反抗之力?他們想說的似乎是,動物不會與 人「講道理」,因此人也不用以理待之。可是,小孩的能力也不足以論理,部分老弱傷殘亦然,但我們也絕不會容許人對弱者為所欲為。而且,若果有一面「道德之鏡」,我們絕不會想看到鏡中的自己是個殘暴或者冷漠對待弱者的人。

「問題不在於牠們會否論理,也非牠們會否說話,而是牠們會否感到痛」──傑瑞米邊沁

記得不要騎大象,讓大象馴服得可以被人騎的方法就是虐打牠(詳情

貓、狗、倉鼠也會痛

  如果我們有細心觀察過貓、狗、免與倉鼠等寵物,總會同意牠們擁有痛覺。事實上,所有哺乳類動物都有痛覺。[1] 痛感會有種族之分嗎?痛楚可以以強烈程度與持續時間等因素而分,不同生理機能也會令不同生物的痛覺敏感度相異,但有一個道德原則是對所有生物都一樣的︰愈少痛苦愈好。 因此,我們會責難與痛恨那些恣意製造不必要痛苦的人 ── 虐待者。虐待,即沒有正當理由卻有意增加痛 苦。如果某個人太苦悶而需要發洩,他可以去打沙包。沙包不會感覺到任何痛楚。若然他偏在有其他發洩方法的情況選擇虐打動物,就是為世界帶來了不必要的苦難。虐待不止反映了個人道德修養的缺憾,亦是違反了減痛原則的惡行。

吃素的人性光明

  世界上,有些人注意到其實我們日常所吃的肉,生產時亦為動物帶來了不少不必要的痛苦。當中有不少行為很可能與我們日常所責難的虐待動物惡行無異,例如為了成本效益而將動物放置在極度擠壓的空間,或者為了加快運輸而虐打牠們。另外,對很多成年人來說,我們似乎有其他滿足口腹食欲的方法,不一定要吃肉,如同發洩不一定要打人一樣。 成年人如果過了發育階段,也享受過足夠多的滋味,是否可以考慮一下為了減少世間苦難而吃少一些肉類 ,從中減少肉類生產帶來的痛苦?其實我們也不必吃如此多肉,世界癌症研究基會亦只建議一週吃少於18 安士的紅肉。市面上亦有不少素食的替代品可滿足成年人每日的蛋白質所需。至少,人類可否採取一些更加善待動物的肉類生產方式,減少不必要的痛苦呢?[2] 不少素食者或半素食者也抱着要減少痛苦或者完善個人修養的信念而為。這些行為可以證明,人類能夠關 心的不止是個人的欲求與福祉,還可以是他人,推而廣之更可以是非人的動物。這一點,或許可證人性的光明。[3]

  想更加深入地探討素食主義哲學,請參看《好青年哲學讀本》第九章〈烹殺豬牛〉。

註腳︰
[1] 關於科學界的共識,可參考2012年發表的《關於意識的劍橋宣言》(Cambridge Declaration On Consciousness)。
[2] 無可否認,如何的生產方式才做到這個人道的要求仍然備受爭議。
[3] 例如,彼得辛格在《擴大的圈子︰倫理與社會生物學》(The Expanding Circle:
Ethics, Evolution, and Moral Progress)裡嘗試解釋人類推而廣之的利他行為的發展過程。

原文刊登於好集慣 BetterM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