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ABC:後果論 vs. 非後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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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K Kong  難度:★★★★☆  

 

  先說八卦:1956 年,有份下令向日本投下原子彈的杜魯門獲牛津推薦頒授榮譽博士,當時一位年輕女哲學家曾經為此撰寫小冊子抗議牛津的決定。最後杜魯門獲頒學位當日,她跪在會場外禱告。她是 G. E. M. Anscombe,當代偉大的女性哲學家,師從維根斯坦,在行動哲學與倫理學皆有改變當代哲學方向的貢獻。今次談到的思想只是一段小節。

  當年英國社會普遍認為杜魯門是一名勇敢的戰友,果斷下令投彈以結束戰爭。最直接支持投彈決定的,是一些訴諸後果論的說法,例如快速迫使日本投降結束戰爭可以救回更多人的性命,因此投彈在整體後果上是好的做法。Anscombe 卻認為此舉不必要地大量殺害平民,是極盡邪惡之舉。她又如何支持她的說法?這裡先賣個關子,而我發覺不少權威資料都對 Anscombe 自己的想法有一些差距。在此解說之前,就先讓我們介紹一些基本的道德哲學概念。

  道德哲學在回答「我們應該/不應該做甚麼」時有兩大對立陣營:後果論 vs. 非後果論。這篇短文分三部分來介紹簡單版的與複雜版的後果論,最後是與之對立的非後果論。其中亦會介紹到一些哲學討論常會用到的術語,包括促進與尊重、義務論禁令與義務論權利。

1. 簡單後果論

  首先要介紹的是簡單後果論,簡單起見,這裡只取功利主義或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出來說,不談快樂主義或其他簡單後果論。理論主張凡能夠總體上為社會帶來最大(預期)價值的行動,就是道德上正確的行動。這個版本的後果論以某個行動所帶來的預期後果來直接判斷該行動正確與否,因此很多時又會稱為直接後果論(direct consequentialism)。

  以人命為例,假設有一個怪醫生將一個活人的重要器官都摘下來,用來拯救另外五個等待器官移植的垂死病人,而這個行動能將死亡的人數降至最低──由五人死亡減低到只有一人死亡。那麼,跟據簡單後果論,這摘器官的做法便是道德上應該做的事。我相信你也不難看到,較常見支持杜魯門的投彈決定的說法,亦是訴諸這種簡單後果論:結束戰事而救回的人比投彈殺掉的人多。

  這時候,我們可以認識多一對術語:促進與尊重。哲學家會說,一個行動於總體上為 X 帶來最大的價值,就是一個促進(promote)了 X 的行動。上述怪醫生的做法,按定義就是一個促進了人命的行動。但怪醫生的做法卻是不尊重生命的,因為他蓄意殺害了一個無辜的人。

2. 複雜後果論

  摘器官的例子經常會用來反對簡單後果論。為了避開這個反例,哲學家建立了不同版本的後果論,並可以統稱之為複雜後果論。在這裡,讓我們看看其中兩個版本。

  首先是動機後果論(motive consequentialism)。它並不像簡單版本般以某一個行動所帶來的後果來直接判斷該行動正確與否,而是以一個行動背後的動機所帶來的後果,來判斷某一個行動的正確與否。如果那個動機可以導致一個好的結果,例如使得以此而行的人能夠為社會帶來最大的價值,那麼這個行動便是正確的。

  又以摘器官為例,如果情況是,怪醫生摘器官的動機使他輕視他人生命而引發出其他更多傷害別人的行為,以致在總體上再不能夠促進人命的價值,那麼怪醫生摘器官的行動便是道德上錯誤的。但是,若果事件中的那個動機使他往後的行動都能夠在總體上促進人命的價值,即使同樣是不尊重生命,此行動仍然會是道德上正確的。

  另一版本是規則後果論(rule consequentialism)。它以某一個行動作為一條普遍跟從的規則所帶來的後果,來判斷某一個行動的正確與否。對於一個規則後果論者來說,要決定一個行動是否正確,不是直接衡量此單一行動能否在總體上帶來最大價值,而是考慮如果社會上大多數人都把它看作為一條行動規則來跟從的話,能否在總體上為社會帶來最大的價值。

  再以摘器官為例,若果它成為一個所有人都要跟從的制度而又能夠為社會帶來最大的價值的話,那麼,跟據規則後果論,這個行動便是正確的,否則便是錯誤的。

  以上的複雜後果論着重的都不是某個行動所帶來的後果,而是行動背後的動機或者行動普遍化後的規則,所帶來的後果。這些東西都是以行動以外的其他東西所帶來的後果來判斷行為正確與否,而非直接此行為的後果,所以很多時又會統稱這些複雜後果論為間接後果論(indirect consequentialism)。

  至此,大家可以先暫停,來做個簡單的習題:試分別用以上兩種的複雜後果論來支持杜魯門的投彈決定。

3. 非後果論

  最後要介紹後果論的對立立場:非後果論(non-consequentialism),它泛指所有認為道德不只考慮後果的看法。

  一些非後果論者會認為,怪醫生以摘器官來促進人命的做法是道德上錯誤的。哲學家稱此原則為「義務論禁令」(deontological constraints/prohibitions)。跟據此禁令,怪醫生以摘器官來促進人命的做法是道德上不能夠容許的。根據此看法,不尊重生命的行為,例如蓄意殺害一個無辜的人,是不能夠被容許的。

  另一些非後果論者則會認為,以摘器官來促進人命不必然是道德上錯誤的。他們只會說,道德有時候容許我們不去做那些會帶來最大價值的行動,哲學家稱之為「義務論權利」(deontological prerogatives)。此原則即是說,就算我們在某些情況下不以犧牲一命來救回五命,這也並無不妥。這立場與上面的「禁令」不同,因它沒有說,摘器官是道德上錯誤的;它只是說,我們有權可以選擇不去作那些能夠帶來最大價值的行動,而又沒有違反道德的要求。

  好了,回到我們的八卦:Anscombe 的反對立場到底是甚麼呢?道德哲學入門作經典《道德哲學原理》寫道:

Anscombe 的論點是,一些事情無論如何都不可以做 …… 不論烹殺一個嬰孩會否達致巨大的善,它(烹殺一個嬰孩)仍然是錯誤的。Anscombe 相信有一類道德規則;沒有任何一個情況下,我們可以蓄意殺害無辜的人 ……(頁127)

  這種看法認為,Anscombe 持守道德規則的絕對主義,即認為有些行為在絕無例外的所有情況下都是被道德所禁止的。另一個權威參考《史丹福哲學百科》(SEP)關於 Anscombe 的欄目亦有相類的看法。以這個立場來理解她在 1939 年的文章似乎亦無不妥。

  但這個對 Anscombe 的理解,她本人後來便不盡同意了。她在1958年的文章否認了自己是絕對主義者,她說:

我被人指控過是「裝清高的」,我定必在說「不可作惡,即使這會帶來善」如此惹人非議而裝清高的教條 …… 如果你要從烹殺一個嬰孩與讓一千人或一百萬人大禍臨頭中選擇,你會如何做?……「這肯定是要去救如此大量的生命吧。」如果情況是如此,我是認同的。

  接着,她解釋,問題在於,二戰向日本投彈的情況根本不是一個如此輕重分明的情況。她認為當時日本己有投降的意思,根本不是一個必定要使用核彈才能救回大量人的情況。後來,在 1961 年的文章她更試圖將那種「裝清高」的教條與一種對基督教教義的錯誤形象連上關係。

  因此,一個更加貼近的 Anscombe 的理解似乎:雖然她認為有一個義務論禁令,使蓄意殺害無辜性命的行為錯誤,但這並不表示它是一個絕對的道德規則。亦即是說,這個義務論禁令不會使得所有情況下該行為都是錯誤的。只要在一些能夠達到巨大的善的情況,例如可以救回一千人時,殺害無辜性命的行為便可以是正確的。這個義務論禁令此時便是一個非絕對的道德考量。

  那麼 Anscombe 從何時開始被認定為絕對主義?實情難以得知,但從年份與 SEP 的欄目內容推敲,很可能是由 Thomas Nagel 的討論開始。的確,Nagel 在〈戰爭與殺戮〉一文中將 Anscombe 理解為絕對主義,儘管他引用的文章是 1961 年的那篇。沒看過 Anscombe 原文的讀者很可能會因而認定了 Anscombe 便是絕對主義者了。

  最後試試這道簡單的習題:為何 Anscombe 後來的想法不是一種義務論的權利

 

後記:其實不同哲學家對很多字詞的使用,是沒有一個嚴格的共識。很多時會他們會刻意作出一些更仔細甚至完全不同的區分。所以,與所有文章一樣,我亦只選擇了一些我認為較安全的用法。

八卦的參考資料:

G. E. M. Anscombe. (1939) “The Justice of the Present War Examined”.

G. E. M. Anscombe. (1958) “Mr. Truman’s Degree”.

G. E. M. Anscombe. (1961) “War and Murder”.

James Rachels and Stuart Rachels. (2009) “Are There Absolute Moral Rules?” in Elements of Moral Philosophy(《道德哲學原理》). Rachels 此書的第一版寫於 1986 年。

SEP’s entry: Gertrude Elizabeth Margaret Anscombe

Thomas Nagel. (1979) “War and Massacre”(〈戰爭與殺戮〉) in Mortal Questions.

哲學 ABC 的參考資料:

F. M. Kamm.(2006)“Nonconsequentialism” in ch.1 of Intricate Ethics.

Nagel, Thomas.(1986)“Ethics.” in ch.9 of The View from Nowhere.

Pettit, Philip.(1993)“Consequentialism. ” in A Companion to Ethics.

T. M. Scanlon.(1998)“Values” in ch.2 of What We Owe to Each 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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