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不自然,所以就是錯?—— 從訴諸自然到保守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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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嚴振邦  難度:★★☆☆☆

 

  這陣子,同性戀平權問題在台灣鬧得熱烘烘。台灣立法院於11月8日,正式一讀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法》親屬編條文修正草案,並把草案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議。若這法案最終獲得通過,台灣將成為首個容許同性結婚的亞洲國家。在立法院內,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等的部份立委都支持這婚姻平權法案,而蔡英文更是台灣史上第一個公開支持同性婚姻的總統。同一時間,在各傳媒和網上平台,支持和反對同性婚姻的團體都嘗試各陳理據,一方面希望說服對方,另一方面希望增加己方的聲勢,向一眾立委施加壓力。

同性戀不自然,所以就是錯

  若大家有追看這場爭論,一定會聽過反對同性婚姻者的這些說法:

  • 「婚姻就是為了傳宗接代,同性戀都不可能生育,不能是婚姻!」
  • 「人類有性器官,就是為了…….跟異性做那回事嘛。你看,兩性的性器官設計多匹配啊!一看便知設計來與對方交合的啦~ 同性戀根本扭曲了自然,肯定有問題。」
  • 「肛門是用來排便的,你改變了它的用法,當然不能接受。」

  2011年,台灣新民黨其時的副總統候選人林瑞雄醫生也曾表達過類似的觀點:「以我醫學觀點,你們﹙同志﹚是異數,在人類進化上裏面,不願意看到的。因為所有人也是動物,跟植物一樣,都是為傳宗接代而生存的,生命的意義在這邊。『不孝有三,無後最大』,也是這個道理。」

  這一些反對同性戀的理由,說到底,都是認為同性戀並不自然,所以在道德上不能接受。這些說法都假定了戀愛所為何事﹙繁殖﹚、性器官有何功能﹙異性式性行為﹚等有客觀答案,所以我們可以以此來理解何謂「自然」。同性戀就因為離開了此「自然之道」,故道德上有問題,不可能接受。

  我不知道人類甚麼時候開始覺得「自然」這麼重要。在人類做了這麼多不自然的事,把這個地球破壞得快要體無完膚之際,卻還在侃侃而談「自然」多麼重要——重要得可以作為道德的標準。這一種論證的進路,我們可以稱它為「訴諸自然」:我們可以以某一行為是否自然,來決定這行為在道德上孰對孰錯。若某行為自然,則它為道德所容許;若不自然,則它就不為道德所接受。而因為同性戀不自然,所以同性戀就不道德;因為同性戀不道德,我們就更不能允許同性婚姻。

訴諸自然合理嗎?

  但究竟因為同性戀不自然,所以就不道德,這個說法合理嗎?

  很多反對這說法的人,會以同性戀其實也合乎自然來回應。他們會舉出很多自然界中同性戀的例子,或者拿出很多同性戀由基因決定的科學證據,來說明同性戀其實也十分自然,因此沒有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很多人會以「自然」這概念本身十分模糊,我們根本不能為甚麼是自然甚麼是不自然作有意義的區分來反駁。

  雖然這些都是一些可取的回應,但我認為更值得懷疑的,是訴諸自然這種想法背後的前設:「一樣行為自然與否決定了其是否道德;自然的行為就為道德所容許,而不自然的行為就是不道德的行為。」我認為,即使真的有一個清晰的定義來區別甚麼是自然,甚麼是不自然,這一前設也大有問題。

凡自然的皆合乎道德?

  首先,撫心自問,我們真的認為自然的東西就合理嗎?顯然並不。舉例來說,很多人也認同,從自然的角度來說,男性是希望於同一時間有多於一個性伴侶的。這事甚至自然得連成龍大哥也以此作為抗辯理由,說明他就算有錯,也不是天大的錯﹙「我『只是』犯了所有男人都會犯的錯」﹚。但我們真的會認為因為男人希望同時間有多於一個性伴侶這事十分自然,就接受在一夫一妻制中,男人出軌是合理和合乎道德嗎?若你的男伴跟你說:「男人都是這樣,再自然不過,所以沒甚麼問題喔!」那你會覺得他很有道理,給他說服,還是會反了白眼,覺得他真是個混蛋?在這事中,我們發現,一樣行為即使十分自然,也不代表道德上我們應該接受。事實上,說謊、貪不義之財、逃避責任等這些都是人十分自然的行為,但我們從來不會因此而認為它們就沒有問題。人之為人,就是我們可以講道理,並按道理而行。就算一些再自然不過的事,若果不合道理,我們也應努力去克服這自然本性。孟子說幾希的人禽之辨,也不過如此。

凡不自然的都不道德?

  可能有人會說,即使自然的行為不一定道德上都正確,但還是有可能凡是不自然的行為都不道德。那我們也可以反過來看看這說法有沒有道理。

  很多人認為同性戀不自然的原因,在於我們的性器官自有其功能與目的﹙如性器官的功能在於與異性的性器官結合,以達到能生育下一代的目的﹚,而當同性戀者的性行為並不符合這功能與目的時﹙因性器官不用於與異性性器官結合,同時也不能達到生兒育女的目的﹚,則這當然並不自然,是故也就不道德。我們固然可第一時間以無神論和演化論的立場,回應說因為我們的器官只是演化出來,並沒有設計者,故根本無真正意義的「功能與目的」可言。[1] 但我卻認為,這樣的回應只會跌進有沒有上帝、演化論是否正確這些問題的泥沼之中;一個相信有神論和設計論的人,根本不會因此而被說服。因此,我認為更強的回應,在於指出即使我們接受有神論和設計論的立場,這說法依然說不過去。無論你相信設計論還是演化論,這種說法還是注定失敗。

  現在我們就先假定有上帝把我的身體設計出來好了。首先,來看看我們身體的作息。明顯地,我們身體是為在日間活動而設的;到了晚上,我們自然會覺得睡意來襲,睏倦無比,跟日間龍精虎猛的自己判若兩人。若然如此,夜間工作可說是完全違反了人類身體的設計功能了,十分不自然。但每天為我們守夜的看更、為我們提供通宵交通的司機、晚上繼續為病人診症的醫生的工作因此就不道德嗎?容我再舉一例,讓大家看清這說法是有多荒謬:我們的頭髮按其的功能來說,理應為保護我們頭部皮膚不被曬傷而設。但現在很多人也會把頭髮剪成奇形怪狀,甚至很多已失去了保護頭部皮膚的功能,違反設計者的旨意,十分不自然了。那是不是修剪這些髮型都不為道德所容?我認為答案明顯是否定的。就算這些行為都與我們身體和器官的設計者的本意相違,十分不自然,我們也不會認為這有違道德。由此可見,「凡是不自然的都不為道德所容」這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經過一輪討論,我們可以知道,有些自然的行為不為道德所容,但有些不自然的行為卻合乎道德。因此,這種以自然與否來作為道德標準的做法根本並不合理,而這種訴諸自然來主張某行為是否道德的說法,可以說是犯上了「訴諸自然謬誤」。

從訴諸自然到保守主義

  在政治學中,保守主義是一種要求社會維持原狀,以至於回到傳統的政治立場。其主張的社會政策甚多,反對同性戀平權是其中一項核心主張。除此以外,他們一般還反對安樂死、反對絕大部分形式的墮胎﹙甚至是在因姦成孕或會對母親健康有影響的情況下﹚、反對幹細胞研究、傾向支持死刑、反對性交易合法化等。因着各個國家的情況,不同地方的保守主義者的立場也不盡相同,有時甚至會在個別議題上互相衝突。但大體而言,他們都要求維持傳統,反對社會改變。與之相對的進步主義,在這些議題上都支持社會改變,並認為這是一種進步。

  但我有時不禁會問:在這麼多殊別議題中,每項主張是否合理都取決於很多不同因素,為甚麼世界上的進步主義者和保守主義者竟然都在這些議題上,各自都有着相近的取態呢?我們應否接受安樂死,取決於人是否對自己生命有絕對的決定權等等;應否容許墮胎,取決於胎兒算不算一個人之類的論據;應否接受死刑,取決於社會刑罰的意義與各種顧慮……每一個議題,都有着很多互不相關的考慮因素。若我們逐個議題思考,理應每個議題的支持和反對者都各自獨立不同才對。然而,為甚麼我們「恰巧」可以以支持和反對社會改變來在這些社會議題上區分開兩群人呢?

  我認為,這兩群人正好代表着兩種社會傳統和現狀的取態。保守主義者會把社會傳統和現狀看成社會「自然」的狀態:因為它是自然的,所以有價值,值得我們去保存。就如文首林瑞雄醫生的觀點,傳統以傳宗接待為目的的婚姻就是婚姻的「自然」狀態,故一切有違這自然的我們都不應看成婚姻,不然就會破壞了這「自然」。在其他議題上,若我們支持安樂死、支持一定的墮胎權、支持性交易合法化等,都與這社會的「自然」背道而馳,故應予以反對。這樣的一種思維,正好解釋了為甚麼保守主義者常以「社會傳統」來支持其保守的看法。

  與之相反,進步主義者卻不認為這社會的「自然」狀態有甚麼特別價值。若然這自然狀態中的社會本身就千瘡百孔,我們要做的不正正就是要把其變得更好嗎?事實上,經過上述的討論,我們可以知道,一樣東西是否自然根本跟其道德價值毫無關係。純粹的以「自然」、「傳統」來作理由去支持其立場,只是犯上了「訴諸自然謬誤」,根本說不過去。

  在我看來,保守主義會把社會現狀看成是社會的自然狀態,往往就只是因為社會現狀較為「順眼」。我們一出生,看到的便是這個社會,而我們對不同事物的感覺,也深受習慣影響。就像我們吃慣了某些味道,自然會以此去評價食物好不好吃。同樣道理,當我們自小便看到這個社會現狀,日子久了,對事物的感覺也由此決定。看到熟悉的事物,就覺得順眼,也會覺得事情就應該是這樣。看到從未見過的新事物,就容易心生厭惡,覺得「礙眼」,怎也覺得有問題。保守主義者會把社會現狀看成社會自有永有的自然狀態,一大原因便是社會現狀對他們來說最順眼。順眼的東西,人便覺得自然。但我們要記着,我們覺得甚麼順眼甚麼不順眼,其實深受當時的社會風尚影響。以前的人也覺得白人跟黑人通婚十分不順眼,十分不自然,甚至心生厭惡,但這卻不代表它有任何問題。若道理上某事沒有不妥,則無論它有多不順眼,它始終還是沒有問題。

做個講道理的人

  我得說清楚,我並不覺得進步主義在所有的社會議題上都一定正確。我們要做的,是回到每個議題上,考慮各方的所有理據,看看現狀合不合理。若現狀不合理,則我們必須推動社會改變。人類社會之能進步,正正在於道理並不一定受現實所限,可以和現實分為兩層。道理說清楚後,若發現現實不合理,則我們可據理來推動社會改變——就像以前我們發現了種族隔離、女孩不能上學讀書等曾經在社會存在多年的做法不合理,所以我們要推動社會改變一樣。若道理說清楚了,但保守主義者還只是繼續以「自然」、「傳統」等來反對社會改變,那他們就不是在講道理了——他們只不過是一群偏執的老頑固。

  人對於自己社會中沒有見過的東西,有着一種難以明狀的不安和恐懼實在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但我們要緊記,討論公共議題時,講道理可說是討論的第一原則。就算我們有再大的不安和恐懼,若道理說清楚後,結論與我們的情感相反,我們還是得接受,並說服自己要慢慢克服這種不安和恐懼。保守主義以「自然」、「傳統」來作反對的理由並無不可,但若說清楚了這些東西本身並無道德價值後,保守主義者還是繼續堅持的話,那所謂的「自然」、「傳統」其實不過是他們內心對這些新事物的不安的偽理性包裝。若社會要因為照顧他們的這些不安感而堅持原來的社會政策,繼續對弱者施壓,則這社會實在為他們付出了太大的代價。

[1] 演化論所說的「功能」只是指某一因基因突變而隨機發展出來的器官有利於該物種在某環境下的生存和繁殖,並不是真的有一設計者先想好這物種需要甚麼,再把這器官做出來以達到該功能,故這「功能」只是個方便的說法,並不是真正意義下的功能。

原文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明報
原載網址為:http://bit.ly/2goBDIs

嚴振邦

為人嚴肅,平常都正經八百,不苟言笑,對運動旅遊美食色情資訊等日常輕鬆話題和說廢話挖苦別人說髒話耍廢搞惡作劇等取樂子的活動可說是全無認識也無興趣更無能力,甚至常不屑那些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終日只懂大言炎炎侃侃而談的人,以至有「嚴肅」的別名。可惜小弟一登場往往氣勢太嚇人,年紀雖輕卻常遭誤認為叔父輩的人物,故又被誤以為叫「鹽叔」——一個叫「鹽」的大叔。有些不認為我江湖地位值得稱「叔」的人,也就只能叫我「呀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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