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作為宗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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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 Hui  難度︰★★☆☆☆

 

  愛情在現代,多少有種宗教的意味:透過愛情,我們仿佛找回自己存在的意義。上帝已退場,世界已解魅,現代人便要重新思考自己的位置。

  「我從哪?來?」「我為何存在?」「我該往何處?」⋯⋯

  愛情,恰巧給我們一種錯覺:我生存於世,就是為了遇見這個他/她。愛情因而取代宗教,成為萬千愛侶的依歸。

存活的獨我,存活的虛無

  沙特(Jean-Paul Sartre)早期最有名的哲學主張,大概是人的「存在先於本質」。這句所謂的「存在主義格言」指出人與物的分別。物的「本質」先於它的「存在」,因為物的意義在被創造前已有定案。但人卻總是先生於世上,再在一個具體的處境中,找尋和決定自己的「何所是」。我們固然可以追問,那麼動物(例如我二叔家那隻怕「生保」的貓)是「本質先於存在」還是「存在先於本質」?在《存在主義是人本主義》(L'existentialisme est un humanisme)中,沙特並無解說清楚,我們就姑且打住這討論。起碼,沙特的主張,在大致區分人與物的存在方式上,仍甚有指引作用。

  沙特認為,人總是自由的,總能越出自己的處境,為自己做(有限的)選擇。在這個意義下,人永遠可以「是其所不是」。然而,強調這種人的「虛無性」,沙特亦沒有忽略一個事實:我們總想成為甚麼——或許,更準確的說法是,我們總需要成為甚麼 [註1]。

  既然人需要選擇自己的「何所是」,在蒼茫的世界,會否有一點東西,可以讓人參考?沙特指出,其中一個可能,是他人的目光。在他人面前,我不再是絕對自由的主體。相反,跟我身旁的一草一木相似,我對他人而言是一個有某某特質的個體,可以被把握,可以被理解:我是一個「朋友」、「舊情人」、「陌生人」,他人了然於胸。既然他人仿佛洞悉了我是「誰」的秘密,那麼,透過他人,或許我就可以重新把握自己,在兩旁無依的處境中,為自己下一個錨?

愛你,讓你成為世界的中心

  有趣的是,沙特認為,這種「從他人身上找回自己的存在」的方法,形式並不單一。他探討了愛情、(性)慾望、性虐待、憎恨、無視等形式各自的結構。而當中,愛情則佔據一個相當重要的地位。

  愛上他/她,意思就是他/她成為一個最獨特的個體——正如小王子的玫瑰一樣。在千萬人中,我們看到一個他/她,然後世界從此就不再一樣。我們常說愛情令人像「着了魔」一樣,看似誇張,卻又親近。墜入情網中的人,都體驗過愛情這種「魔法」:整個世界好像被塗上不同的顏色,世界的意義被重新整理。新的佈局,以他/她為中心。「妳是我世界的中心」從不是哄人的甜言蜜語;真的愛上了他/她,我們的世界都不期然依着他/她而定義,我們亦從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及應該做甚麼:

  「愛上他後,我放棄了出國求學的理想。我要在這裡找份穩定的工作,經營我們的愛情。」

  「她最愛紫色。現在看到紫色的飾物,總想買給她,哄她高興。」

  「他喜歡爽朗一點的人。或許我也應該有多點主見,優柔寡斷畢竟不是太好的性格啊。對了,我說話會不會大陰聲細氣?」

  愛情的經驗,其中一面,就是這種世界的意義依着一個他/她,重新佈置的經驗。這時候,被我愛着的他/她,對我而言,是一個最特別的存在。

  然而,單單重新佈置我們的意義世界,仍不能完全把握愛情。畢竟,生意失敗、政治動盪、中六合彩、被狗咬……都可能是重新佈置世界的契機。愛情之為愛情,似乎仍有多一點點:被愛的渴求。

III. 被愛的渴求

  愛情有種奇妙的兩面性。一方面,我們會不能自拔地愛上他/她,另一方面,我們又總隱隱然,冀望他/她也愛上我。無論是多偉大、無私的愛,這種「被愛的渴求」仍總是存在。

  我愛他/她,於是把整個世界以他/她為中心,重新佈置;他/她就是我世界漩渦的中心,一切一切都向他/她捲進去。我愛他/她,於是同樣冀望自己成為他/她世界的中心,以我的顏色,塗抹他/她的世界。換句話說,我愛他/她,就是想自己成為他/她眼光下的某人,宛如一花一草一磚一瓦般,有一個「本質」。

  但我的「本質」,卻比任何事物都重要,因為其他事物的意義,都因着我而確立。有多少次,為了要對方證明他/她的愛,我們要對方犧牲其他珍而重之的東西?那夜凌晨,我要他入深井買隻燒鵝髀給我吃;那個中午,我要她請假,馬上到我家陪我……又,幾多的愛情故事,記載主角放棄道德信條,只為成就那段可歌可泣的愛情?我愛他/她,所以我需要他/她的證明。既然愛人(部分地)代表把那人視為世界的中心,那麼證明自己的愛,最好的方法莫過於摧毀俗世秩序下的價值,犧牲其他東西,證明他/她的高貴。

  愛情,就是愛與被愛。愛上他/她,就把她視為最珍稀的那個人,同時希望他/她也以同樣的方式看待我。兩個面向,缺一不可;兩種意識並存,才是愛情的經驗。沙特如是說。

我被愛,所以我存在

  對沙特而言,愛情是我們找回自己存在的其中一種方法。找回自己的存在,某意義下,就是作為「存在先於本質」的你我,在荒謬的世界,找到存在的理由。被愛,所以我成為他/她世界的中心,我的存在仿佛有了意義:因為他/她需要我,所以我存在。我存在,仿佛不再是純粹被拋擲的結果,而是因為我要成就他/她的世界。我是這個世界的中心,所以我必須要存在。所以,沙特說,愛情是其中一種從他人目光中,重新把握自己存在的方法。

  或許我們會質疑,沙特這樣描述愛情,過分自戀。說到尾,不就因為一個人自己存在的虛無,需要透過他人確立自己存在,所以去愛人嗎?這個為我所愛的對象是誰,不就變得不再重要嗎?

  愛人,首先是一種超越:我必須要成為「主體」(subjectivity),超越於世界,才能視對方為我那珍惜的對象。吊詭的是,我愛他/她,於是自願把他當成我自由的限制:我的世界本可被塑成千萬種模樣,偏偏我卻挑選了以你為中心的那個世界。我以自由為代價選擇愛情,這已非一般意義下的自戀。

  愛人亦希冀被愛,希冀透過這個他/她,安撫自己存在的不安。但愛情並非要凌駕所有人的世界。「任憑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意思不單單是我把他/她視為獨一無二;我還只要這麼的一個他/她,視我為獨一無二。沙特說,真正的愛情容不下第三者,原因是原則上,每段愛情都要求唯一的對方,視我為獨一無二。既然我只想從唯一的你身上,找回我存在的意義,那麼「就這麼的一個你」,就是至關重要的事實。

  對愛人(lover)而言,那被愛者(the beloved)「獨一無二」;愛人亦需要自己成為被愛者,成為他/她世界中的「獨一無二」。愛情是在蒼茫宇宙中依偎對方,從而彼此撐起對方的存在與世界;我們「相濡以沫」,因為這就是人存在的悲劇——我們在處境中,渴求透過他人,把握自己,確立自己。

 

註1:對沙特認識較深的讀者或會意識到,他說的這種「人的條件」(la condition de l’homme, human condition)的哲學證成,需要回到《存在與虛無》(L’être et le néant)一書中,對「在己存有」(l’être-en-soi, being-in-itself)及「為己存有」(l’être-pour-soi, being-for-itself)的分析。這些討論十分複雜,而且並非這篇文章的主題,唯有在此從略。

原文刊於《號外》。

Yu 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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