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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甘仔 難度︰★☆☆☆☆
中國式專制主義的政治人物,似乎都有扮演「大家長」的傾向,喜歡把自己比喻為家長,而人民乃一無所知,就是需要被教化的「子女」。
將國家政體視為「家天下」、把公共組織當成為家族私產由來而久。人民卻又樂於把事君比喻為事父母,去衙門告狀,找所謂的「父母官」,這種把國家當成家族的擴大,似乎隱約地把家與國,當成同一種性質的組織,唯一的分別是國家的規模比較大,故此純粹同質不同量的東西。
黑格爾曾在《歷史哲學》中表示,中國只有一個人是自由的,而其他人都是平等地不自由。這位二百年前的普魯士哲學家,未到過中國,卻對此留下不少精闢的見解。其中他認為:「中國人認為他們從屬於家族,同時亦認為自己是國家的子女,而皇帝就如父親般管理國家」。[1]在中國文化當中,政治生活與家族倫理好像沒有絕對的區分,政治領域隱含親緣關係的內核,而家族裡卻又有政治的位階以及各式各樣權利與責任。
拆字
若果是這樣的話,我們能否從「家」的角度,反過來理解「國」是什麼?
細味「家」這個字,箇中玄機甚多。按照《說文解字》的講法:「家,居也。从宀,豭省聲。」。從象形字字源的部件角度來看,「宀」就是屋上樑瓦,「豕」就是指豬,故此「家」就是指家中圈養了一群牲畜,以輔助開闢田地,或用以宰殺充饑。無論用於直接食用或協助農產,均與經濟目的有關。按照漢語本義的語境,似乎便說明「家」某程度必然與人的經濟生活互相扣連,字面上頗突出這個用意。
這對於華人來說沒有什麼奇怪,不給父母老婆「家用」的人,亦非什麼孝子賢孫。那麼從來沒有家用觀念的西方人又如何理解「family」這個字呢?比較之下更見其趣:「family」一字源於拉丁文的「familia」,意思就是與家奴及親屬共居一處的意思。而「familia」又來自「famulus」,又有女傭或奴隸的意思。另外,相近的字「familiaritas」,則有熟悉的朋友的意思。[2]拉丁文對「family」的理解,比起東方世界,多了一份羅馬奴隸制,男性對女性的控制,以及自由民之間友誼的味道。
乍看之下,東方世界的「家」卻小農得多:家庭與家奴關係不大,中國的經濟生產亦長期依於農戶的自給自足。基本上,每個家族為本的村落猶自成一國,基本上可與外界隔絕。村落的圍牆,「家」不單是血緣親戚的單位,卻是經濟生產的基本單位。
依於土地的宗族地盤意識
說到中國的傳統家庭,就不能離開男女生育的責任。「上繼宗廟,下開子嗣」,男女交合乃家族中的大事,人丁單薄又那有生產了可言,這與現代世界轟轟烈烈的愛情不能同日而語。
宗族社會與祖先生育崇拜,也受到黑格爾的注意。他在《歷史哲學》提及過祠堂(the hall of ancestor)的重要與家族律法的倫理生活的關係。[3]家族形成的村落,或多或少都有祠堂的部分,並且是最重要的族務場所。這與其他普遍宗教很不一樣,無論回教或基督教,都在公共領域中,建立一個非血親為本的信仰。即使猶太教拒絕視異邦人為同路人,日本神道教視自己為天照大神的後裔,亦至少是一個民族的宗教,而非家族信仰。
但中國傳統的家庭觀念當中,似乎隱約存在一種宗教的與家族合一的性質,「家」也就有了政治、宗教與經濟三位一體的作用。特別是祭祀時期,所謂的「太公分豬肉」,就出現了祖先崇拜、經濟利益,與運用權力對資源再分配的活動。祠堂就是這種人際關係觀,落於具體空間之上的展現方式。
雖則「家」為政治、經濟與類近宗教的合一,但由於中國傳統以小農經濟為主,農民依賴土地產出為生,容易視外人為掠奪者,故此直至二十一世紀仍保留一種中國特色的「地盤意識」。香港的圍村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圍村的城牆便是在具體空間中,一種「排他性」的展現,他們並不允許外姓人進入,只要外人靠近圍村,就會有一堆「看門狗」跑出來,人未到,狗已先到。
這種觀念與我們身處的現代世界不同,都市的空間是以資本的投入決定擁有權,所謂「私人地方」就是哪個機構投入了最大的資本,從而改變空間的使用方式。由於資本的投入可以是合股形式進行,所以會出現非血緣合作的關係,故此比起以血緣為基礎來決定空間關係的方式,有著相對較高的公共開放性。
家族殊別性與公共普遍性的對立
這種以家族為核心的人際關係觀,預設了血緣較近的人為「自己人」,而無血緣關係的人為「外人」。「親疏有別」的倫理觀置親屬為本,非親非故者為末。這種親緣主義與現代社會格格不入,現今社會乃建基於人與人之間對等關係之上,並且每個「公民」對公共領域的社會事務有相應的責任與義務,同時要求「公民」為了某些社會的共同價值,放棄某一部分的個人慾求。
為我們認為現代社會的公民,不可因貪圖方式而隨處便溺,公共機構不能徇私枉法,就是因為要求個體不能放縱個人慾望,破壞整體社會的利益。這是從個體,甚至是家庭的殊別性質,發展到有「社會公共意識」的階段,也就是說:公共空間乃是比家族領域更普遍的領域,人與人之間基於共同的信念,而不是與生俱來的親屬關係組織起來。某種程度上,這就是人類集體生活,對社會發展的理性要求。
缺乏公共組織與公司的「家天下」結構
由於小農經濟為主的家族多能自給自足,猶自成一國,故此依賴土地生活的拉力很大,在工業化全面擊倒小農經濟之前,並沒有很大的推力使人離開農村進入大城市生活。大城市的運作模式亦與農村不同,現代城市經濟,以公司為最基本的單位,公司股東可來自五湖四海,以資本決定謀利的方向。而公民亦會因社會公義的要求,建立一些非政府的協作組織,同時整個社會依據憲法而非裙帶式的熟人關係來指導整個社會的發展方向。
這些公共組織誕生自人們脫離於「原生家庭」,走向以意志或利益的「組織合作」的階段,從私人領域到更大的公共空間的要求,某程度上是一種意志上自立的表現。若非歐洲有此獨立冒險的精神,有長距離遠洋貿易的需要,很難建立現代的股份公司制度。特別是保險業與金融業的出現,是為了集資進行遠洋貿易,以減低風險成本。這類行業,均依賴法治的基礎,同時亦需要「獨立運作的第三方公證人」,否則在違約的情況底下,沒有客觀判準,難以判斷誰是誰非。這是一個對更普遍的社會關係的需求,合乎社會理性的演進方式。
在家庭與朝廷夾縫中存在的公共空間
傳統中國的小農與朝廷兩側的的勢力十分龐大,前者是天下間眾多零碎雜多的家族,而後者則是唯一個能代表天下的最有勢力的家族。兩者表面上,一個代表私人領域,而後者代表公共領域,但實際上都是「家」的變體。朝廷缺乏現代政府所需的憲法政治,沒有成立憲法底下所確保的公共組織,誰代表天下僅是現實勢力均衡對抗底下的結果,故地方士族與皇族同樣都是「家」,這種地方與中央的關係,純粹是同質不同量的關係。
如此一來,這種形態的社會比較似是眾多「家」所疊加起來的零散堆疊體,而無「整體大於部分之和」的功效,即出現一些組織關節,使得社會更穩固且緊密,更沒有所謂的「有機連結」。
既然沒有真正公共社會組織,而人卻有公共理念或利益而自發組織的需要,故此家族與朝廷兩者的勢力就向公共領域處延伸,並且有時以「壓制」與「取替」的方式進佔公共的權利及義務。朝廷與地方領主對宗教勢力的不滿就能體現出這種歷史的發展軌跡,三武滅佛就是其中一例。按《舊唐書·武宗本紀》的講法:「今天下僧尼不可勝數,皆待農而食,待蠶而衣」,就明言僧侶不事農業生產,天天搞宗教事務不肯交稅,毫無國家民族觀念,這些「廢僧」可謂搞亂個社會,故此朝廷認為中國人應該要管的,便強逼僧侶還俗。當時的說法亦明言是有經濟因素:「還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收充兩稅戶。」[4]
現代很多公共組織,其實很多都源自獨立的宗教團體,特別是教會辦學等等,這些團體均積極進行公益事務。對於大一統朝廷來說,這些自發的組織便是政權潛在的威脅,應除之而後快,同時中國相對於西歐及日本,天然及人力資源充足,一旦中央政府決意管制地方民間勢力,認為這些組織都是潛在威脅,民間便難以自發組織起來。故此中國根本不可能出現類似條頓騎士團,佔據一大片土地的武裝宗教組織。
這可能又與中國朝政與家長式管理有關。黑格爾認為,皇權的家長式管治對待他的從屬,就如父母認為孩子不應越出家規的一任何一步,這令他們沒有任何獨立空間及施展公民自由,整個帝國的運作就是缺乏自由理性與想像力的成果,並令社會失去實踐個人意志的空間。[5]
第三方組織的重要
這種社會結構不利發展出真正的公民社會,中國社會傳統中並沒有絕對的公私權利分界,公與私之間的界定乃取決於雙方的關係:皇帝與官之間就是皇帝為公,而官為私;而官與民之間,則官為公,而民為私。但重點則取決於一種雙方二元的相對關係。這種關係的問題在於,若果當政府與地方勢力產出矛盾,即一主一客之間的衝突,往往就演成雙方暴力的競爭,而無「第三方」作為公證、仲裁以及調停的作用。
所謂的「第三方」,就是指超越主客雙方的關係,站在一個更客觀的層面上調解兩者。故此,雙方純鬥爭的層面下,最後回到原始的叢林法則,以保存自己,消滅對方的角度想問題,整個社會的運作放棄更客觀理性運作模式,放棄從二元走向三元的社會模式。
缺乏第三方的存在,很難令人理解公義,更難以想像真正的合約精神。西方的契約精神,實由來而久。聖經中舊約時代,變成新約時代,就是指人類與上帝重新立約,以神這個客觀至上的終極存在,來保證契約的公正與神聖性。三十年戰爭之後,西方各國的外交關係,更建立西發里亞國際體系,即是指國與國之間以對等的關係,及條約為中心的想法處理對外事務。
中國的國際關係遊戲規則與此格格不入,傳統東亞政治以朝貢體系來理解周邊民族與自身的關係,而這個體系實際依據中國傳統家族倫理關係來複製。當然漢民族必然要以大家長自居,諸如倭人朝鮮族人等等就不是能與漢人對等相處的民族。特別是1979年的中越戰爭,亦有人稱作為「懲越戰爭」,也就是越南弟弟不聽話,便打到他聽話為止。而令一個外族聽話,實質上就是把外人轉化入「己」中的吞食運動,這某程度上合乎中國以「己」為中心的內外差序格局,也就是說:若果你是自己人,就不會是敵人,只要你服從就能令大家安心。
這種外交關係實質就是家長制2.0,並認為外人只有比自己地位低或比自己地位高的存在,並沒有對等的選項。故此大家不能想像為何直至現在,中國與周邊國家的磨擦不斷,其根源可能就是僅此而已。
[1] G.W.F. Hegel,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Dover Publications (1956),p. 137
[2] 根據Online Etymology Dictionary: “Latin familia “family servants, domestics collectively, the servants in a household,” thus also “members of a household, the estate, property; the household, including relatives and servants…Derivatives of famulus include famula “serving woman, maid,” famulanter “in the manner of a servant,” famulitas “servitude,” familiaris “of one’s household, private,” familiaricus “of household slaves,” familiaritas “close friendship.”
[3] G.W.F. Hegel,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Dover Publications (1956),p.139
[4] 出自《舊唐書·武宗本紀》
[5] G.W.F. Hegel,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Dover Publications (1956),p.140
﹙原文刊於2020年10月《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