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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豬文 難度:★★★★☆
The Non-Identity Problem 是近年倫理學常被討論的問題,尤其在環保、氣候、生育、基因改造等問題愈趨重要的年代,這更是一個充滿實際意涵的問題。本文將透過幾個例子簡單說明這個既有趣,又難處理的問題。[1]
十四歲母親?
要說明這個問題,可以從一個很顯淺的例子開始:假設現在十四歲的小花,正考慮要不要生小孩,醫生告訴他,因為你的還未發育成熟,生殖機能未能完整發展,所以如果你現在生的話,小孩很可能不健全。然後,醫生便建議,不如等她十八歲以後才生,生出來的小孩的天賦會更好。現在問題是,如果小花決定現在生育,而生出來的小明的身體果然出現一些問題,雖然整體而言未至於太惡劣,但也要每個月到醫院覆診,那小花究竟有沒有做錯?相信一般人都會認為小花的行為道德上有錯,而因為她損害了小明的幸福而有錯。但所謂 The Non-Identity Problem 便正正指出我們沒有理由認為小花做了一件錯事。
我們說小花「決定現在生孩子」這個行為損害了小明的幸福並因此有錯時,我們似乎有一個預設:小明可以活得更好,而如果小花多等幾年,等身體更成熟,生出來的小明便不用承受這些痛苦。但這個預設真的成立嗎?這裡最關鍵的是我們忽略了小花現在生出來的孩子,與幾年後生出來的孩子,根本不會是同一個人。幾年後受孕的那粒受精卵、小孩出世的年份等都會完全不同。幾年後出生的那個人,即使小花同樣取他的名字叫小明也好,與現在生了下來的小明也不會是同一個人。
既然如此,我們便不能說小花「決定現在生孩子」這個行為損害了小明的幸福,使他活得比較差,因為小明無論如何都要承受這些痛苦。要嘛小明承受着這些痛苦(如果小花現在生),要嘛小明不存在,另一個人被生下來(如果小花遲幾年生出另一個人)。這兩個情況裡,皆不存在一個不用每個月覆診的小明。於是乎,我們便沒有任何東西與現實中必須每月覆診的小明作比較,並討論「必須每月覆診」這件事是不是使小明活得比較差。結果,我們亦不可以說小花「決定現在生孩子」這個行為使小明活得比較差。
用抽象一點的語言去說明這個問題的話,則是指如果一個行為正正是某個對象(人、動物或一切可以被納入道德考慮中的東西)之所以存在的條件,我們便不能說這個行為損害了那個對象的幸福,因為如果那沒有那行為,對象便不會存在。換言之,這些看似可以擁有但被奪取了的幸福,是那個對象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有的,由此我們也不能說明該行為在道德上有任何錯。小花「決定現在生孩子」這個行為是小明存在的前提,這個行為沒有損害了小明可以不用每個月覆診的幸福,因為另一個可能世界中,那個幾年後出世、不用覆診的小孩不是小明。沒有小花「決定現在生孩子」這個行為,小明便不會存在。小明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擁有不用每個月覆診的「幸福」。所以,小花「決定現在生孩子」這個行為沒有損害了小明的幸福,沒有使他活得比較差,也因此不是一個道德上有錯的行為。
要為我們的子孫負責?
這個問題亦可以由一些規模更大、牽連更廣的例子說明。近年,環保變成全世界追求的目標,而推崇環保往往意味住我們應該我們的子孫們出一分力,但這個時候 The Non-Identity Problem 又再次以另一個版本出現。
設想一個情況:某地人民正要選擇應否開發某種天然資源,這種天然資源可以稍為提升現在以及接下來幾個世紀的人類的生活水平,但造成的污染會嚴重損害幾個世紀之後的人類的生活水平,例如導致他們不再擁有電力。問題是,假設現在的人最後決定開發這種資源,這行為道德上有錯嗎?
我們直覺認為這選擇道德上有問題,是因為我們不應對幾個世紀之後的人類的生活水平置之不理,因這樣做會損害了他們的幸福,使他們活得比較差。但這個行為真的令他們活得比較差?這裡的關鍵,再一次是我們其實無法說明以上行為使幾個世紀後的人類活得比較差 ── 這些幾個世紀後的人要麼不存在,要麼無法享受電力帶來的好處。當然,在另一個選項中,他們決定不開發那些資源的話,幾世紀後的人仍能使用電力。但問題是,假如他們選了不開發的話,整個地方的經濟結構都會不同,每個人的發展都會不同,日後認識到的伴侶也會不同,最終生出來的人自然也會不一樣。換言之,在這個選項中,這些仍能使用電力人們,與現實上那些無法使用電力的人們,根本不是同一群人。
既然如此,我們又怎能說「開發資源」這個行為使這些幾世紀後、沒有電力可用的人活得比較差呢?「沒有電力可以用」是這群人無論如何都要承受的痛苦,「開發資源」這個行為是這群人存在的前提。不論在開發抑或不開發的選項中,他們有電力可用的情況皆不存在。結果,我們便不能說「開發資源」這個行為使這些幾世紀後、沒有電力可用的人活得比較差,並因此在道德上是錯誤的。
歷史補償?
除了個人層面、環保層面之外,The Non-Identity Problem 亦可以有政治層面的例子。一般而言,我們認為一地的政府假如曾犯下錯誤,道德上應該補償那些受影響的人的後代。例如,我們會認為德國政府對於猶太人應該有更大的責任,去照顧他們的幸福,因為納綷德國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行為使得現在的猶太人活得比較差。但假如當初沒有集中營,現在這些猶太人還會存在嗎?假如當初猶太人沒有被迫害,他們會如常生活,如常結婚生子,他們所生出來的孩子,很自然與現在的猶太人不會是同一群人。因此,我們不能說納綷德國的行為使得現在的猶太人活得比較差,以致現在的德國政府應該要補償給他們。
當然,這裡不是說納綷德國的種族滅絕行為沒有問題,此行徑當然是極度邪惡的,最簡單的理由便是這些行為使得當時的猶太人活得比較差,我們絕對可以設想一個六百萬猶太人不用經歷那些苦難的可能世界。但我要指出的是,這些行為沒有使現在的猶太人活得比較差,因為假如沒有納綷德國,這些人不會再存在,而會有另一些人取而代之。同樣,這不等於說現在的德國政府不應該優待現在的猶太人,The Non-Identity Problem 指出的僅僅是,「德國政府當年犯的錯損害了現在猶太人的幸福」不能夠再成為優待他們的理由。我們絕對有可能找到其他優待他們的理由,例如現在的猶太人作為社會少數,能夠獲得幸福機會較其他德國人少(這個理由比較的是現在的德國猶太人與其他德國人,而不是現實世界裡的猶太人與沒有納綷德國的可能世界裡的猶太人,所以不用面對 The Non-Identity Problem)。
小結
這幾個便是 The Non-Identity Problem 的經典例子。從上述例子,我們可以看出 The Non-Identity Problem 既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如何理解這個問題,既會影響我們如何理解道德的本質,亦會實際地影響個人、政府以及群體如何作決策。
下集我會再進一步談談這個問題的哲學意涵,以及解決這個問題的幾個大方向。
注腳:
[1] 這個問題主要由哲學家 Derek Parfit 於 Reason and Person 一書率先提出。文章裡「十四歲小孩」的例子也源自Parfit。
原文刊登於哲學新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