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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mson 難度:★☆☆☆☆
現代都市人雖然疏於運動,卻十分熱衷於觀賞各類體育運動。我們似乎對運動並不陌生,不過從哲學人的觀點看來,運動其實隱藏不少有趣的哲學課題,未必為一般人留意,下文將抛磚引玉,略說一二。
日常中文「運動」一詞其實是個頗為籠統的講法,要清楚說明其定義需花費一點工夫。如果取最廣的定義,所有物體隨時間在空間上相對位置的改變便算運動,不過物理學並非本文要討論的課題。若我們將討論範圍收窄至人類自身的話,「運動」可大致分為「體育運動」(exercises)和「競技運動」(sport)兩個意思。前者指的是人類的肢體活動,不過並不是所有的肢體活動都算得上是運動,例如我們大概不會認為搔癢或洗澡是體育運動。要區分體育運動與一般肢體活動,關鍵應在其目的。哲學家 David Papineau 在其新著 Knowing the Score: How Sport Teaches Us about Philosophy (and Philosophy about Sport) 便指出,體育運動當然是肢體活動,但其本質在於它是一種身體技藝,即「純綷以提升身體某種能力與技巧為目標的活動」。這種想法似乎與我們的日常用法吻合。不論游泳跑步足球等劇烈運動,或是射箭桌球等較靜態的運動,一般來說目的都不外是強身健體,或是有志於訓練某種身體技巧(例如手眼配合能力或射球的準繩能力),從而獲得滿足感。
與「體育運動」對照,「競技運動」顧名思義就是有競技成份的體育運動。要留意當中「競賽」與「技藝」兩者都是不可或缺的元素。首先,「競技運動」與「體育運動」的重要分別在於前者以競賽為目標,即參加者志在比拼出勝負高低。而要決定勝負的話,必然涉及一系列的規則,保證公平競爭,確保裁決標準的一致與合理。比方說,跑步如果單純作為鍛鍊身體的體育運動,基本上不必依循什麼規則,喜歡跑多久,以什麼裝束或步姿跑,完全屬於個人自由。可是當跑步成為競技運動時,就意味兩個或以上參賽者的比拼,大家便需要遵守相應的規則,例如不能起跑偷步,壓線動作要符合標準等等,方能合理裁決勝負。另一方面,「競技運動」所比拼的是「技藝」,強調的是身體的後天鍛鍊,因此單單比拼誰生得較高不是競技運動,因為身高大抵是先天決定,更重要的是不涉及身體能力與技巧的訓練於其中;可是跳高卻屬於競技運動,因為它取決於參加者的努力,從訓練中突破自身彈跳能力的極限,勝過對手。更有趣的是,競技運動不限於肢體競技,一些缺乏身體運動,但具有競技特點的腦力運動(mind sport)也逐漸被視為「競技運動」。例如國際象棋,橋牌甚至近年新興的電子競技(2022年亞洲運動會將以電子競技為正式項目)。由此可見「競技運動」的涵義要比一般所想的複雜。
由方才提及的公平競技規則,我們可以轉入討論運動哲學中的道德議題。我們常常會聽到一些批評說競技運動的參加者欠缺體育精神,或某比賽結果不公平,這些明顯都是對運動的道德要求。不過體育精神或競賽公平到底如何判斷?標準倒不是那麼容易說清楚。以最近的 2018 世界盃為例, H 組分組賽末輪日本對陣波蘭一戰,就引起球迷爭議。事緣當時同組同時段有另一場塞內加爾對哥倫比亞的賽事,當時日本和塞內加爾各自都落後一比零。日本隊經計算後,只要不被罰超過兩張黃牌或一張紅牌,又或不再被波蘭入球,而同時塞內加爾輸掉比賽的話,他們就能憑新引入的公平競技分賽制,以較少的黃牌和紅牌力壓同獲4分的塞內加爾次名出線。結果在下半場尾段,日本不斷在中後場橫傳,最終消極保住零比一的局面,如願晉身十六強。事後不少球迷戲謔這種放棄進攻,後場不斷橫傳,等待塞內加爾敗陣而取勝的做法,是一種以不公平戰術,鑽賽制(公平競技分)空子的吊詭式不名譽勝利。這種批評的關鍵在於對體育精神與公平競賽的理解,個人認為兩者的判斷標準相關但不完全等同,因為體育精神所包含的考慮更多。倘若日本隊無預謀或與對手合謀賽果,無惡意犯規,無插水,最後十分鐘才明刀明槍後場傳波等時間過,其實算得上是公平競賽。不過,從競技層面上看,這樣做並沒有盡力以技術勝過對手,消極地把自己出線的命運交給同組的塞內加爾,似乎不符合尊重比賽與盡力爭勝的體育競技精神或風度。
其實運動中的道德考慮並不止於個別的賽事,競技運動作為新興的產業,更涉及宏觀的社會資源分配的公義問題。現代足球與藍球球員的身價可說是天文數字,好像英超足球隊曼聯的球員山齊士,週薪高達四十萬磅,折算約港幣四百萬,即月薪一千六百萬港元。另一方面,現在香港的最低工資是時薪三十四元五角,如果以每天十小時,每月工作廿六天計算的話,月薪大概九千元。換言之,一個拿最低工資的工人,例如街道清潔工,大概要工作一百四十八年才相當於山齊士一個月的薪水!到底兩者對社會的貢獻,差距有這樣懸殊嗎?這種運動產業造成的巨大貧富差距是否需要規管?規管的話又會否妨礙市場自由?這些都是值得大家討論的現實道德問題。
粉絲﹙fandom﹚現象是運動哲學中另一有趣的課題。現代競技運動之所以能成為巨額產業,全賴一群支持者(粉絲)的付出。而粉絲往往有一種盲目並且排他式的忠誠(當中以足球和籃球迷為甚),難以理性解釋,分析一下甚至可發現某些形上學和心理學議題。比方說,形上學中有所謂個人身份﹙personal identity﹚的同一性問題:簡言之,當某人隨年月長大,不論身體細胞與性格記憶都變得截然不同時,他是否還是同一個人?不論答覆如何都頗具爭議。同樣道理,假設你是廿年的利物浦球迷,一旦細想這些年來利物浦不論從球員,教練以至於最重要的足球戰術風格或青訓傳統的多番轉變,其實早已面目全非,到底在什麼意義下你還是支持著同一球隊?我的朋友有些是利物浦球迷,他們都想不到滿意的答案。於此我猜想或許 David Papineau 是對的,粉絲的心理不在於尋求客觀理性的答案,重要的是透過投入選定的對象,建立身份認同,從而賦予自己生命意義,為人生增添色彩,此說亦解釋了那些明知球隊一無是處,卻仍盲目支持的粉絲心態。粉絲的瘋狂和執著,也許只是尋求群體認同與生命熱情的另類表現。
隨著社會發展,運動已經由往時的閒暇活動,演變成社會產業,甚至於文化政治的重要活動。對運動的哲學反思,其實是從另一角度,反省個人與社會價值的走向,有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延伸閱讀: David Papineau, Knowing the Score: How Sport Teaches Us about Philosophy (and Philosophy about Sport), Basic Books,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