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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嚴振邦 意念:李四 難度:★★☆☆☆
真相越辯越明嗎?經過討論,我們或可慢慢達成共識,看似超越了個人視點的限制,讓真相水落石出。
然而,若有些事只會言人人殊,甚至目擊者對同一件事也有完全不同的描述和記憶,無論怎樣討論也堅持自己的版本才是正確,是否代表根本就無真相可言?
我記得你喜歡漫畫書,你卻說你一直只愛看狄更斯;我想起以前給你送哈囉吉蒂你多麼開心,你卻回我說:「我愛過哈囉吉蒂嗎似乎沒有。」《法吻》中的 Michelle 記得很清楚 Marco 強吻他, Marco 卻記得那記是個兩情相悅情深的一吻。這是甚麼回事?是不是就像羅生門般,事情從來只有觀點與角度,客觀真相根本並不存在?
這已成為了《羅生門》所揭示的道理。
但是,大家不會覺得有點古怪嗎?甚麼叫做只存在「觀點與角度」,但卻不存在「客觀真相」?如果「客觀真相」並不存在,我們從自己的「觀點與角度」出發,看到的又是甚麼?「觀點與角度」這個概念,不就代表着我們只是從不同的角度看「同一個東西」嗎?若然有一個東西可以被不同的「觀點與角度」看到,這不就代表着有一個客觀真相存在?
《羅生門》告訴我們的,其實應該是個人觀點有多不可靠。個人觀點所把握到的「真相」,與客觀真相永遠有落差。我們看事情的觀點與角度,往往受很多不同因素左右。不能接受對方其實從沒深愛過自己,就覺得以前對方收到了自己送的哈囉吉蒂很開心。為了把自己理解成一個好人,所以不能接受自己曾經強吻人或投懷送抱。人理解事物,往往受許多條件限制,使我們只把握到片面的真相。就算碰巧真的把握到了真相的全部,這個把握也一定只是從某個觀點出來──沒有上帝式全知觀點,人總不知道是否看透全相。
保持開放相當重要。我們永遠都只能從自己的觀點看,決不能執意認為一己觀點看到的已是事物的全部。我們永遠可能從另一個觀點,看到更多東西。
所以說,就算有了共識,這也只是暫時所有觀點的共識。我們又怎知道不會有新的觀點,可以透顯出更多東西?《羅生門》的教訓,就是真相總是超越所有觀點,但我們卻不能不從某個觀點來尋找真相。人可以下定論,心靈卻不能蓋棺。
﹙原文刊於中英劇團《羅生門》場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