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涉理論番外篇:密爾﹙Mill﹚告訴你「為甚麼媽媽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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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嚴振邦  難度:★★☆☆☆

 

  上一節我給大家介紹了弗雷格怎樣反對「名字的意思就只是其所代表的東西」這個想法。這個看來十分合乎常識的看法,想不到竟然有大名鼎鼎的哲學家要把它煞有介事地用理論說出來。作為番外篇,這篇文章想跟大家說一說「名字」的歷史。究竟十九世紀的英國大哲密爾﹙John Stuart Mill﹚怎樣理解名字這回事?

普通名詞﹙Common noun﹚

  密爾認為,在語言中我們會稱為名詞的東西,其實有很多不同種類。而其中一類,就是英文說的 Common Nouns,中文有時會譯做「普通名詞」。甚麼是普通名詞呢?舉例說,「牛」、「馬」、「水」都是普通名詞,它們代表的不只是一個東西,而是一類東西。﹙普通名詞還可下分為如「牛」這些可數名詞﹙Count noun﹚和如「水」這些不可數名詞﹙Mass noun﹚。可數名詞指稱的東西可分為一個個個體,如一隻一隻的牛,而不可數名詞指稱的東西則不可這樣分,如水、油這些。﹚

Denotation 和 Connotation

  密爾認為,這些普通名字都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他叫做 denotation,說的是普通名詞在世界中指稱的東西。如現實世界中一隻隻具體的牛,就是「牛」這個普通名詞的 denotation。在中文,我們可以把它翻做「指稱對象」。

  除了「指稱對象」外,普通名詞還有另一層意思,密爾稱其為 connotation [1],中文可翻譯做「內涵意思」。所謂「內涵意思」,指的就是一些普通名詞的指稱對象所擁有的性質。舉例說,現實世界中具體的牛,是「牛」這普通名詞的指稱對象,而 「是動物」、「有四隻腳」、「有尾巴」、「有某個外形的」等就是「牛」這字的內涵意思。

  密爾認為,普通名詞的內涵意思正正決定了它的指稱對象。「牛」這個字為甚麼能指到現實世界的牛呢?正正因為「牛」這普通名詞表達了它的內涵意思,代表了它要指稱的是那些「有四隻腳、有尾巴、有某個外形的……的動物」,所以「牛」這字才能指到現實世界中擁有這些性質的牛。因為一個普通名詞的指稱對象都是由這字的內涵意思來決定,所以一個普通名詞的指稱對象,都必定擁有這個普通名詞內涵意思所包含的性質﹙例如現實世界中的牛一定擁有「是動物」、「有四隻腳」、「有尾巴」這些性質。﹚

  密爾認為,因為這些普通名詞的指稱對象,一定擁有這些名詞內涵意思中的性質,所以當有人說「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時,他除了說有「一朵花」插在「牛」的糞便上外,也往往同時有「有一朵植物插在一隻動物的糞便上」之意。這是因為「花」和「牛」除了意指其代表的東西外,也分別帶有「是植物」和「是動物」的內涵意思。任何一個懂得「花」和「牛」的意思的語言使用者,當他在某情況下,認為「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這句句子為真時,同時也會認為「有一朵植物插在一隻動物的糞便上」為真,因為前者的意思本身就包含了後者。[2]

鬼唔知呀媽係女人

  廣東話有句彥語「鬼唔知呀媽係女人」﹙誰不知媽媽是女人﹚,就充分反映了密爾的這個想法。這句彥語背後預設了媽媽必定是女人來,但為甚麼媽媽必定是女人,而且每個人都知道?這是因為「媽媽」這個詞有兩層意思。一方面,它指稱現實世界中所有媽媽,但另一方面,它也有其內涵意思:「生了小孩的女人」 。「媽媽」這詞能指稱到現實世界中的媽媽,正是因為她們擁有「生了小孩的女人」這性質,所以「媽媽」一詞才會指稱到她們。因此之故,任何一個懂得「媽媽」此詞意思的語言使用者,他也必定知道媽媽擁有「是女人」這個性質。

專有名詞 ﹙Proper noun﹚

  除了普通名詞,語言中還有另一種十分不同的名詞,他把它叫做專有名詞﹙Proper noun﹚。所謂專有名詞,就是「家明」、「湯姆」、「印度」這種作為名字用的名詞。[3] 密爾認為專有名詞跟普通名詞不同之處,就在於普通名詞有指稱對象和內涵意思兩層意思,但專有名詞卻只有指稱對象,沒有內涵意思。就如在這系列的第一篇文章中所說,叫「俊」的不一定英俊,叫「Angelo」的也不一定予人天使般的感覺,專有名詞就只是代表其指稱對象,但卻不內涵其他意思。

  專有名詞的另一特質,在於其的指稱對象必定只有一個,跟普通名詞指的是一類東西十分不同。[4]

弗雷格的挑戰

  密爾這種對普通名詞和專有名詞的看法,坦白說並不特別。這一說法基本上就是我們每個人日常生活中,本來對語言的直觀想法。密爾做的,基本上只是以一個大的理論框架來把這想法清楚地整理,讓我們更了解這直觀想法。

  可是,經過上一篇文章後,大家可以看到,弗雷格對密爾有關專有名詞的理論提出了極強的質疑。密爾認為專有名詞只有指稱對象,但卻沒有內涵意思。可是,弗雷格指出若然是這樣,則我們就沒有辦法理解空名、命題態度句中不可以同義互換、等同句等等語言現象,所以密爾所整理的這個有關專有名詞的理論不可能正確。﹙弗雷格只挑戰了密爾認為「專有名詞只指稱對象,沒有內涵意思」這個說法,但卻基本認同「普通名詞既有指稱對象,也有內涵意思」。但預告一下,語言哲學發展下去,我們會看到密爾這個有關普通名詞的看法也會受到哲學家的重大挑戰。﹚

  下一回,我們會回到故事的主綫,帶大家看看弗雷格有甚麼方法,去解決他自己提出的難題。

 

注腳:

[1]「Connotation」一字,在現代英語中常指「言外之意」,又或指一個字常帶有的關聯意思。這跟密爾的用法並不相同。

[2] 這跟後來有些哲學家用的一對概念 intension 和 extension 基本相通。Intension 一般可譯作「內涵」,而 extension 可以譯作「外延」。不過因為內涵和外延去到最近的哲學發展中,已經有了一些跟密爾的「指稱對象」和「內涵意思」不太一樣的意思,所以這裏還是以密爾自己的用詞來說明他的想法。

[3] 有些英語世界的語言學家會嚴格區分 proper noun 和 proper name,認為 noun﹙名詞﹚必定只有一個字,而 name﹙名字﹚可以有多於一個字。故「United Kingdom」是個 proper name 但不是個 proper noun。但在本文筆者並沒有採用這個區分,大概把兩者當成一樣。

[4] 嚴格而言,亦可以說專有名詞也指稱一類對象,不過這一個類的成員必定只有一個東西。如「印度」就是個只指「印度」這類東西,只不過「印度」這個類的成員只有一個,就是印度這個國家。

嚴振邦

為人嚴肅,平常都正經八百,不苟言笑,對運動旅遊美食色情資訊等日常輕鬆話題和說廢話挖苦別人說髒話耍廢搞惡作劇等取樂子的活動可說是全無認識也無興趣更無能力,甚至常不屑那些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終日只懂大言炎炎侃侃而談的人,以至有「嚴肅」的別名。可惜小弟一登場往往氣勢太嚇人,年紀雖輕卻常遭誤認為叔父輩的人物,故又被誤以為叫「鹽叔」——一個叫「鹽」的大叔。有些不認為我江湖地位值得稱「叔」的人,也就只能叫我「呀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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