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rupt The Youth

唯有獨立的理由──共和主義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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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K Kong  難度:★★★☆☆

 

  加泰隆尼亞(下稱「加泰」)最近尋求獨立。最常聽見的理由是資源分配不公,即加泰的經濟貢獻與享受的福利不成比例。可是,這並不是唯有獨立才可以解決的問題。如果西班牙推行新政,確保經濟貢獻與享受的福利對等,或甚大大優待加泰人遠多於其他人,那麼,加泰人就不需要尋求獨立了?普遍地說,是否所有獨立的理由,必定能以獨立以外的方法來實現?

  當然,提倡西班牙推行新政會否比起提倡獨立更容易辦到,是現實的問題。如果加泰人長期在西班牙國會佔少數,那麼,很難會預見得到其他的多數會心甘情願從加泰的經濟貢獻中「抽少啲油水」,因為這形同削減自己的福利。當然,不想加泰獨立可能會成為一項改善加泰福利的誘因。又當然,多數人用權威武力壓倒獨立的聲音可能更方便。總而言之,這些現實的問題不是坐在椅子上就可以計算得到。

  當然,當然,現實沒有理所當然。

現實與理想

  回到文首的那一條問題︰「普遍地說,是否所有獨立的理由,必定能以獨立以外的方法來實現?」想深入點,這個問題隨時牽涉整套世界觀。

  如果答案是「是」,那麼為何世界上還有那麼多獨立而存的國家?為何要有獨立國家這回事?答案可能是「根本不需要有不同的獨立國家」(可參考豬文的文章)。或者,之所以有不同的獨立國家,可能純粹出於一些現實且偶然的考慮,例如如此將人分而治之才有效,又或者,其實只是因為單一的「世界政府」這件事聽起來很可怕。

  如果答案是「否」,那麼為何世界上只需要有一定數量的獨立而存的國家,而不是更多,例如每一千人一個國家?答案可能是當今流行「民族國家」概念(白水在這裡討論過,豬文另一篇文章亦相關),亦可能不外乎是一些現實且偶然的考慮,例如國家有太多的話,經濟與政治都不會很有效率。

  現實問題如此複雜,可是,為何有時候人在不假思索時亦會有追求獨立的欲望?我們不妨抽離任何現實問題去想︰獨立作為一種理想的時候,它的價值會在哪裡?我相信不少人已經有類似的想法︰追求獨立可以是追求自由。可是,這對嗎?曾經對的,在某些哲學家搞鬼之前。(哎!哲學竟然有用?)

我們不妨看看一段關於獨立與自由的思想史︰美國獨立。

 

獨立與自由的思想史

  北美殖民地的人當初為何要脫離大英帝國的統治而尋求獨立?英國做了甚麼惹怒北美殖民地的人?英國國會在 1765 年通過《印花稅法》,向北美殖民地的公文紙張收取印花稅。殖民地的人紛紛為此抗議,甚至成立秘密組織「自由之子」,透過宣傳、恐嚇與暴力來阻止稅法的實施。最後,《印花稅法》因北美的反抗而撤回,但英國國會卻又特意在《宣示法案》(Declaratory Act)中聲明英國國會對殖民地擁有「立法的整全權力與權威」(a full power and authority to make laws and statutes)。(參見維基

  在當時的人眼中,印花稅法的不義並不在於苛索求盈。實際上要課稅的金錢不多。當中的不義在於要受英國國會的宰制(dominance)。英國國會的《宣示法案》在英人眼中可能只是重申英國是北美宗主國的事實,但在北美的人眼中卻如同在訴說「今次我仁慈收回成命,可是我才是最終主宰你命運的主人」。因此,即使收回《印花稅法》,美國獨立的聲音仍然繼續壯大。

  尋求美國獨立的人將英國國會的權力視之為侵害自由,而這個自由的觀念可以稱為「不受宰制的自由」。其意義不外乎是,自由是不受他人所操縱與宰制的狀態。套用在美國獨立上,就是說不要再受英國國會的宰制。其思想起源可追溯至公元前的羅馬共和(Roman Republic)。可是,到了美國獨立人士的嘴巴裡,這套自由的觀念自然就成為大英帝國殖民主義的頭號敵人。

  這時候,碰巧英國哲學家邊沁(Jeremy Bentham)提出了一個新的自由觀念:自由並非不受宰制,而是不受干預(interference)。我們可以稱之為「不受干預的自由」。英國當時聘請的「輿論打手」林德(John Lind) 更借用了這個新的觀念去反駁獨立人士的宣稱!(Pettit, 頁13-14)在「自由=不受干預」的觀念下,美國根本沒有甚麼「不自由」。第一,如果要說「不自由」,那麼英國人與美國人同樣不自由,因為大家都正在受政府與法律的干預,北美跟英國本土的人沒有兩樣。第二,如果收印花稅損害了你的自由,即是干預了你的經濟生活,那我們偉大的國會現在已經收回干預了,你的自由亦隨之回復過來了,再沒有甚麼好投訴了。因此,美國人要求自由而尋求獨立的宣稱便失去了基礎。

  雖然上述提到的只算是思想史轉捩點的其中一個片段,但重要的是,這個新的「自由」觀念慢慢為人所接受,成為了現代世界的主流。或許更重要的是,它可以為打開封建國度(如日本、中國)的經商手法正名︰政府干預經商活動是侵害了人的自由,因此我們應該用武力開打你們的封閉門戶。無論如何,自由主義往後的發展大多以「不干預」為其自由概念的基本定義。(補充

共和主義自由︰不受宰制

  準確點說,不干預是實際不出手干預,卻可能保留了隨其意志而出手干預的權力。相反,不宰制是要放棄隨其意志而出手干預的權力。舉例說,一個受主人所寵愛的奴僕,他想要甚麼他的主人都給予,主人甚至完全不干預他的喜好與生活。因此,這個奴僕已經算享有了不受干預的自由。不過,所有人都知道,一旦他的主人改變心意,他的一切都可以被收回。因此,他其實從來沒有享受過不受宰制的自由。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人與人之間不受他人宰制,可能正正需要政府或者社會出手干預,阻止他人利用市場交易或不平等的合約去宰制他人。這同時亦是美國為了廢除奴隸制而不惜出手干預地方勢力的理由。如果美國獨立成國是基於這種自由價值,而政府又不出手廢除奴隸制的話,便看似在自我推翻。

  回到最初的問題,在美國獨立的歷史裡,「是否所有獨立的理由,必定能以獨立以外的方法來實現」?如果自由要求不受宰制,那麼,美國獨立脫離英國殖民統治看起來算是唯一可以(當然不保證)讓美國人達到自由的方法。加上歷史已定,我們純粹回頭去看,便毋須再考慮「可能被英國暴力壓制」、「可能被殖民會生活得更好」等等的現實理由。美國獨立因而在人眼中成為了爭取獨立/自由的模範,甚至催生了法國大革命。不過,如果自由只是不受干預,獨立便不是唯一可以使美國人自由的方法。只要英國向美國實行一國兩制「河水不犯井水」,就可以讓美國人實現不受干預的自由了。(難道這是中國比英國更聰明的證據?)

  近年,哲學家重新注意到「不受宰制的自由」觀念的重要性,將之稱為「共和主義的自由」(republican liberty)與「不受干預的自由」區分開來。Philip Pettit 甚至試圖將它發展成一個全面的公義理論,論說社會分配以至全球公義的種種問題,野心驚為天人。他把如何來達至不宰制的自由分開了三個層面去討論︰人際之間、人與政府之間與國際主權之間。此處未能詳論。

  最後,對不起了,我用加泰為引子「騙」了你來看這篇文章。你可能只想關心「你認為加泰獨立會成功嗎?」。我認為不樂觀。不論加泰的獨立訴求是否唯一可以達至自由的選項,其對抗的政權似乎都可以將其壓倒。一國之內的權威武力在國際互不干預的大前提下可以很暴力,當然亦不一定會血流成河(參見白水的文章)。國際互不干預的大前提今日牢固得很──至少在大國之間仍然實行。即使一國之內有多麼的不公義發生,國際社會還是會盡量雙手垂下,不作干預。「不干預」的思想如何影響政治世界或又可見一斑。 另外,即使他日加泰成為了獨立國家,在國際上仍然很可能會被其他大國的所宰制。這亦可見自由的議題如何關涉到全球公義了。

 

 

註腳︰本文美國獨立與自由的思想史部分,完全參考 Philip Pettit 在《Just Freedom: A Moral Compass for a Complex World》(2004)所闡述的觀點。我曾經在講座裡嘗試更詳盡與深入地作介紹。

封面照片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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