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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樂 難度︰★★★☆☆
在華文界有很多預言,都在說 2025 年 7 月日本會發生大災難,當中最有名的可說是竜樹諒在漫畫《我所看見的未來》中的預測。雖然,我就此詢問了一些生活在日本的人,他們大概都是不以為然,但在最少在香港社交媒體之中,不少人不時提着「今年 7 月日本會發生大地震之類的可怕災難」。
誠然,我沒有看到有任何真正的科學權威曾斷言今年夏季日本必定發生災難,只是有地震調查研究指「南海海槽巨大地震」未來 30 年內發生概率高達 70% 至 80%。我們先假定「預言家」不比科學家可靠(當然,有些人會質疑這一點,並認為預言者很可信,但為方便討論我們先撇下不理),我們似乎沒有足夠證據認為「今年 7 月日本會發生大地震之類的可怕災難」。
但是,若果有人不是迷信預言,卻堅持今年 7 月不去日本,就等於不合理嗎?以務實(pragmatic)的角度而言,如果前往日本只為旅遊玩樂,而考慮到 7 月去日本有機會因災難而失去生命(就算機率有多低),以最大化「期望效用」(expected utility)來看也不是不合理:失去生命帶來的是極大的負面效用(negative utility),而去旅遊玩樂的正面效用(positive utility)相對很低。就算負面效用成真的機率十分低,只要與它對比的正面效用本身不是十分高,我們就有理由避開風險,即是今個夏季不去日本。以粗疏不嚴格的算式來說,就是:
「今年 7 月前往日本」期望效用 =
「旅遊玩樂」的正面效用 * 發生機率 + 「因日本災難而失去生命」的負面效用 * 發生機率
只要上述算式中的失去生命負面效用夠高,無論日本發生災難的發生機率多低(如果不是零),「今年 7 月前往日本」的期望效用也是負數;而預言「好像」[1]令到日本發生災難的發生機率提升了,令 7 月去日本的期望效用更趨負數,即是說, 7 月不前往日本的更為「務實」。
假設我們先接受以上的想法,如今問題是,我們也應該相信「今年 7 月日本會發生大地震之類的可怕災難」嗎?換個問法,就是:我們可以以務實角度來看「信念」(belief)嗎?
打賭相信上帝存在
我們可先從著名的「帕斯卡賭注」(Pascal’s Wager)來看看這個問題。17 世紀數學家兼哲學家帕斯卡(Blaise Pascal)提出了一個著名的哲學論證,主張我們要相信基督教中的上帝存在,因為這才是務實。帕斯卡沒有以證據來推論上帝存在與否,反而,他的做法是以期望效用的角度,證明相信上帝存在是更「更划算的賭注」:
1. 假設上帝存在:如果你相信上帝存在,你便可上天堂、得永生永遠快樂,正面效用極度高(甚至可說是「無限高」);如果不相信,你便會下地獄、永遠痛苦,負面效用也極度高。
2. 假設上帝不存在:如果你相信上帝存在,你的損失相對地小,可能只是生活方式的改變,甚至只是智性上的損失;如果你不相信,你得到的也相對地小,可能是生活較自由,或智性上的滿足。
可見,相信上帝存在的可能「獲利」很高,「損失」也很小;甚至乎,因為上帝存在帶來效用極為巨大,以致我們可無視上帝存在的機率 —— 即是可以不考慮上帝存在與否的證據,也能「計得出」相信上帝存在更為有利。因此,相信上帝更划算。
不知道你得是否也覺得帕斯卡的論證有些不妥?如果你有這種感覺,或者因為「帕斯卡賭注」與「7 月去日本」的例子,涉及的概念有所不同:帕斯卡談的是信念,而日本的例子談的是行為。直覺上,我們可以接受行為以務實、期望效用來做合理與否的準則[2],但信念就似乎不行。為甚麼?有些哲學家認為信念必須講求證據。
行為與信念雖然常常交織,但其合理判準似乎大不相同。行為可基於機會成本、期望效用等權衡,但有些哲學家認為,信念則要求證據,不能單憑便利與否或效用。
舉例而言,若有人感到身體不適,未有確診情況下便請假休息,這是一種行為決定,而這行為之所以合理可建基於「預防萬一」的效益考量,確實患病機率甚至可無視。然而,若此人堅稱「我一定染上流感」,那就涉及了信念,箇中與否合理,看來必須依賴檢測結果、症狀觀察等證據,否則便是不合理地抱持尚未證實的想法。
我們是否理由相信某件事,必須取決於當時擁有的證據 —— 這種立場在知識論中稱為證據主義(Evidentialism)。證據主義者會說,「帕斯卡賭注」之所以看來有所不妥,因為帕斯卡完全不以證據作為應否抱有信念的準則。
克利福德的信念倫理
在 1877 年,數學家兼哲學家克利福德(William Kingdon Clifford)發表了名為〈信念倫理〉(The Ethics of Belief)的文章,可以說是顯示了其證據主義者的立場。在文章的開首他舉出了以下的例子:
某船家擁有一艘船,並即將載滿移民出海。可是,他知道船已經很舊,且建造得不太好,又飽經風浪,常要修理。他懷疑這艘船可能無法安全航行了,令他很不高興;他又認為也許應該大修這船才出海,但又會令他花費很多錢。
最後,在這艘船啟航之前,他卻成功克服了上述的想法:他說服了自己這次會沒事的,因為那船已經安全航行多次,又渡過了許多風浪與惡劣天氣,所以他真心地相信這次也會平安出海安全回來,並愉快地看着船出發。然而,船還是在海中心沉沒了,無人生還,而船家因而得到保險金賠償。
克利福德認為船家當然要為眾人之死負責。但是,如果以上的例子結局修改成「眾人安全出海」,甚至那艘船在日後多次成功航行而沒有發生意外呢?克利福德主張,就算是無人死亡,船家也是不合乎道德的,因為問題不在於行為的結果,而於船家的信念:船家在證據不充足下相信航行會安全,就已是錯。
我們可以留意到,克利福德的證據主義立場十分強:他主張以證據抱持信念才合乎道德,所以是一種關於信念的倫理學立場。
那麼,回歸這篇文章的標題:我應該相信今年七月日本會有大災難嗎?就算我們明白行為上不去日本或沒有不合理之處,但考慮到證據未必充分,相信日本 7 月會有災難就已是不應該?箇中是否有種行為與信念的奇怪衝突?其實,說到這裡關乎於知識論裡證據主義與信念倫理學的問題了,我們下次再探討克利福德的看法和相關反駁。
最後,good luck on your journey. Godspeed.
注腳:
[1] 或者會有人主張預言完全不會提升發生機率,因為天災的發生機率應只考慮科學理據,而預言根本不在科學考慮範圍。筆者能同意這種立場,但先同情地理解認為預言者也可提供部分可靠的「理據」,就是某些預言者(如竜樹諒)似乎有能成功預言的數個案例,從而粗疏地歸納出預言者也許最少(可能是極微量)提高了災難的發生機率。
[2] 也有哲學家反駁以務實角度為行為準則其實也不合理,但相對信念而言,我們看似比較能接受以務實為行為合理程度的標準。為方便立論,這裡姑且不談務實為行為準則的問題。
參考文章:
Clifford, W. K. (1999). The Ethics of Belief and Other Essays. Amherst, NY: Prometheus Books.
Pascal, B. (1995). Pensées. A. J. Krailsheimer (Trans.). London: Penguin Boo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