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邀您加入我們的Patreon計劃,成為會員後登入網站即享免廣告及專屬內容![可按此]
作者:Samson 難度:★☆☆☆☆
對很多人而言,人生的價值取決於生活質素的高低,痛苦的人生不值得繼續,快樂的人生則反之。問題是人生到底是苦是樂呢?一般來說答案理應因人而異。哲學家 David Benatar 卻大膽指出,雖然現實上人們的生活質素各有高低,差異也相當顯著,但如果認真審視,便可發現客觀而言,所有人的人生其實遠比所想的痛苦。下文會介紹他的理據並簡單回應,讓讀者思考。
說人生遠比我們所想的痛苦,想必會遇到很多反對聲音。現實上不少人真心覺得自己活得幸福,旁人有什麼理據質疑?於此回應可分為兩部份,首先是說明一般人對自我生活質素的評核都不可靠,然後是證明為什麼客觀而言所有人的生活都是苦多於樂。對於第一點,Benatar 提出一些人類的心理機制為理據,以下會簡介其中兩種,分別是樂觀偏誤和適應能力。近年來不少認知心理學研究指出,人們普遍會高估自己的快樂水平,認為自己的生活比大部分人要好﹙但這明顯是統計上不可能的﹚。這種樂觀偏誤的成因之一是人較容易記住開心的往事,而忘掉不快的過去,此其實與人類抑制傷痛記憶的心理自我保護基制有關。當然,樂觀偏誤的程度會隨不同文化和社會的狀況有異,但大體上仍是普遍的現象。另一方面,人的心理適應能力亦是影響因素。準確的主觀自我評核,理應隨自身客觀條件而改變,例如經濟或情感狀況轉好時,我們應該覺得比以往快樂,反之亦然。而當客觀條件不變時,評價就不應更改。可惜人的主觀評核現實上並非如此運作,人類心理上很容易適應新條件,從而不依據當初的判斷。心理學上有所謂幸福「設定點(set point)」理論。此說認為每個人長遠而言都會回歸到固定的幸福水平,不論環境如何變遷。比方說某人意外失去雙腳,最初一段時間其幸福感當然大跌,但一至兩年內便會回復至意外前的相若水平。有趣的是其實惡劣狀況並無改變,失去雙腳引起的生活不便依舊存在,但自我期望修正下,我們卻淡化客觀的不便,漸漸不再感到當初那麼悲痛。所謂時間會治癒一切,正是其積極面向的體現。但這種適應能力的壊影響就是令人高估自我的幸福水平。
或許有人會反駁說,主觀的自我評核其實會影響客觀的生活質素,因為如果你認為自己快樂,你就真的會比較快樂!所以高估自我的幸福水平反而是好事。雖然這反駁有一定道理,可是這種正向心理的效果其實很有限,一個百病纏身的人即使認為自己仍然過得不錯,但當其病發,痛楚難當時,還是會覺得生不如死。退一步而言,即使高估自我的幸福水平會使人更快樂,這亦只能令我們過得好一點,人生仍舊可以是苦多於樂。由此我們可以轉入第二部份的討論,仔細審視人類的真實生活,論證所有人的生活何以都是痛苦的。
即使撇除那些極度悲慘的生命,一般人的一生其實都是以痛苦為主軸,關鍵之一在於人類這種生物的身心結構。先從身理狀態而論,老病死是不可逃避的命運。即使再健康的人,每天都活在間斷但持續出現的不適之中:每隔數小時就會肚餓口渴和內急,時常覺得天氣太冷或太熱,工作太久會身心勞累等等。再者,人生不可避免伴隨大小的病痛,好像經痛就令女性叫苦連天,偶爾一次感冒足可折騰你一星期,更遑論各種惡疾。換言之,我們每天都要重複不斷地消耗時間心力來應付這些反覆出現的不適與需要,卻不是每次都輕易成功。悲哀的是人生的痛苦不限於此,心理上的痛苦往往更為嚴重。平心而論,人生充滿失望,不滿和壓力。由耗費時間於交通,面對學業和工作壓力,處理人際關係的衝突,甚至於個人理想的失落,全部都是精神折磨,不少人更因此輕生。總而言之,生活就是由揮之不去,重複而微細的痛苦大量堆疊而成,痛苦才是人生的常態。
面對以上論點,樂觀論者或會承認人生有其痛苦的一面,但強調快樂幸福的時候其實更多。這種想法值得質疑,因為快樂與痛苦經驗上有不少差異。首先,快樂的持續時間往往比痛苦要短。感官快樂如口腹之慾很快消散,疾病痛楚普通如骨折或敏感卻以月和年計。再者,痛苦,而非快樂,才是人生常態。人生絕大部份痛苦都是不期而至,快樂卻只有花盡心力才得到片隅。從生理而論,所有人年過三十身體機能必然下降,中年以後病痛不斷的情況甚為普遍。精神層面的痛苦亦不遑多讓。我們人生大部份的願望其實都不免落空,能夠實現的只在少數,這就構成了根本的精神痛苦。想想世上多少人未能找到理想的工作,伴侶或人生意義而傷心失望便會明白。而即使某些願望有幸實現,代價也可能十分巨大,結果亦不一定仿似預期。比方說有些人犠牲整個童年刻苦求學成為律師,到頭來卻發現工作不如想像中有意義和穩定。更麻煩的是,縱使願望如期望般美好,其實現亦帶來精神上的滿足,但人總是得一想二,願望層出不窮,結果人生就是不斷的追逐快樂和理想,至死方休。個人認為 Benatar 於此與佛家可說不謀而合,兩者皆認為人生苦先於樂,而樂其實只是苦的暫時消除。人生最終就是於痛苦 > 解除痛苦﹙快樂﹚ > 新痛苦出現的無限輪迴中掙扎,而這過程本身更是不能擺脫的最大痛苦!除此之外,人生最可怕之處還有命運的播弄。不少幸福的人生,一次車禍或遇人不淑被騙,餘生就是悲劇收場,此等新聞無日無之。而我們所有人都不知道下一秒會遇上什麼意外,人生就是每天都在不確定的歷程下的賭博和冒險。綜合以上論點,人生痛苦多於快樂似乎是更合理的想法。
就算人生苦多於樂,也有流行的論調認為,痛苦是人生必要之惡,因為沒有痛苦,快樂亦無從理解與彰顯。但即使如此,人生的痛苦也遠超所需。或許生病會令人明白健康的可貴,但何需世上千萬人患上癌症和情緒病來作警示呢?因此結論只有一個,就是人生大部份的痛苦並不必要。生而為人,只屬不幸。
其實認清人生痛苦的真相不一定是壞事,至少遠比那些天真地認為明天會更好的精神勝利法更接近真理,也可以讓我們認真思考自己的人生,以至人類整體應否續存下去。正如我在〈但願不曾活過?〉一文提到,如果生存的基調是痛苦,最直接的結論似乎就是人生不值得開始,以及我們理應絕育,停止製造更多悲劇。下一次我會探討絕育這種人類滅絕主義的理據。
(人類滅絕系列,其之二。同系列上一篇請至〈為何要關心下一代?〉)
延伸閱讀: David Benatar, The human predicament: A Candid Guide to Life’s Biggest Questi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7.
封面底圖︰George Frederic Watts 的《希望》
原文刊於2018年12月23日《星期日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