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懸擱」的幾個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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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 Hui  難度:

 

  提到胡塞爾的現象學方法,很多人馬上就會想到「現象學懸擱」(phenomenological epoché)。雖然這概念無疑是進入胡塞爾現象學殿堂的鑰匙,但由於胡塞爾本人對「現象學懸擱」的理解隨着他的現象學發展而不斷修正,要為這概念下一個確切的定義,其實十分困難。值得慶幸的是,現在我們已不難找到解釋這概念(甚至胡塞爾的整個現象學方法)的論文和專書,為有興趣了解現象學的朋友提供很多參考資源。然而,要透徹了解「現象學懸擱」的意涵,以及它和其他概念的關係,單單靠讀一兩篇介紹的文章是遠不足夠的(這點我相信有相關經驗的朋友大概都會認同)。另一方面,縱使我們有勇氣攻艱取難、直接埋頭胡塞爾的原典,也很容易有如墮五里霧中的感覺,被海量的概念、晦澀的文字吞沒(這點我相信有讀過胡塞爾原典的朋友絕對會認同)。有見及此,在這篇文章,筆者會提出我認為理解「現象學懸擱」時需要注意的幾個地方,希望籍此提供一個理解的角度,或是能跟各室友既有的理解互相攻錯。

概念簡史

  胡塞爾曾說自己早在 1905 年已有「現象學懸擱」此概念。根據學者考據,這概念在胡塞爾 1906- 07 年的講課上首次公開提出,亦再見於 1907 年的另一個講課。在 1913 年出版的《純粹現象學通論》(下稱《通論》),更佔據了重要的理論地位。自此,幾乎在所有胡塞爾解釋現象學的「入門」著作,我們都會見到這概念的身影。一直到他晚年未完成的作品《歐洲科學的危機與超越論現象學》,胡塞爾對整套現象學方法的論述亦再見其蹤跡。

「懸擱」並非現象學方法的全部

  除了「懸擱」,胡塞爾的現象學方法亦包括了(各種)「現象學還原」(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s))、「自由/本質變異」(free/ eidetic variation)、「本質直觀」(eidetic intuition)。「懸擱」只是整本方法手冊的第一頁 ── 只停留在「懸擱」,對胡塞爾而言,並未進入現象學的大門。更重要的是,如果只強調「懸擱」而不問緊接其後的方法說明,我們很容易誤解整個現象學方法的重點所在。

「存而不論」

  其中一個流行的誤解,是以「存而不論」解釋「懸擱」。我認為這講法有點誤導,或者起碼需要進一步澄清。把「懸擱」解釋成「存而不論」,或許會令人覺得現象學對世界的事物漠不關心,甚至只忙於考察自己的意識。然而,「懸擱」作為現象學方法的一部分,其實不能離開「還原」(及其他方法項目)理解。

  「懸擱」的要旨在於把對世界整體和某特定事物的信念(belief)或「有效性」(validity)暫緩。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總會抱持的對世界的基本理解和各種信念。現象學的作用,就是把這些理解和信念暫緩(更具體的解釋請看下文)。

  緊接下來,現象學即要求我們回頭以不同的態度考察同一事物:現象學不但不是「不論」世界的事物,反而考察事物本身就是現象學相當重要的課題。

「懸擱」後還剩下甚麼?

  胡塞爾現象學中常見疑惑(甚至是嘲笑……)是:所有東西都放進括弧了,現象學還可以研究甚麼?這疑問亦也許是把「懸擱」理解成簡單的「存而不論」的結果。但如果上文對「懸擱」的解說合理,這問題就不難回答了:「懸擱」之後,留下來給現象學家研究的東西,其實仍是這世界本身,只是現象學要求的研究態度不同罷了。

  那麼,這種「不同的態度」是甚麼意思?

《通論》中的「懸擱」與「現象學還原」

  這種「不同的態度」的解釋,牽涉到現象學方法的另一個步驟 ──「還原」。以下嘗試借用《通論》的講法,初步解釋「懸擱」、「還原」與「現象學態度」(phenomenological attitude)的意思。

  在《通論》中,胡塞爾一步步展示進入現象學式反省的道路。他首先描述了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抱持的對世界的基本理解和各種信念,包括我們自己的存在、世界的存在、世界上除了「我」以外還有「他人」的存在。他把凡此種種近乎常識的描述都概括為「自然態度」(natural attitude)。

  自然態度最大的特徵,就是存有關於世界的基本信念(belief)。無論我在做甚麼,根底裡我亦須預設對「世界存在」的基本信念。然而,哲學家總喜歡提出一些常人不會問的問題,胡塞爾亦不例外。面對複雜紛陳的世界和總總現象,胡塞爾問:我們這些的信念根據何在?更準確地說,胡塞爾質疑:我們憑甚麼可以說這世界存在呢?世界和總總世界中的事物到底是如何向我們呈現,令得我們首先總是相信它們存在呢?

  胡塞爾認為,唯有把各種對世界和事物的信念暫時放下,我們才能透徹地描繪這些事物的全貌,甚至探問關乎世界和這各種事物的信念根據。於是,他便提出了「懸擱」,指出我們應該先放下以上的信念,將它們放進括弧,令這些信念暫停運作。所以,「懸擱」或者是「把某某事物放入括弧」的比喻,旨在展示這個暫緩信念的運用,以獲取反思事物的距離和空間的步驟。

  緊接着這個信念的暫緩,我們需要新的角度看待事物。拋對世界的信念後,我們發現世界並無隨信念消失;相反,世界現在如其所如地向我們呈現。當我們認真審視世界中各種事物時,我們發現,無論反省的對象是物理世界的物件,例如一張桌子,或是一頭想像出來的獨角獸,甚或是一條幾何學的定理,例如畢氏定理,種種對像都有一個特徵:它們的呈現方式,都是「向着我呈現」 ── 更準確地說,是「向着意識呈現」。換句話講,審視我們對事物的存在信念是否可靠前,事物必然已經以某種方式向意識呈現,而此最原初的呈現樣態,就是我可以談論「某事物是否存在」或「我對這事物的存在信念是否可靠」之基礎。因此,要審視我們對世界和各事物的信念,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把事物「還原」為向意識呈現的某物,再仔細考察事物呈現方式與意識的關係。這亦是「現象學還原」的初步意思。

  當然,初步還原之後,我們又如何描述事物與意識的關係呢?胡塞爾當然不會說:當你看到一隻狗,然後你描述「我看到一隻狗」,這就是在做現象學。現象學其中一個要做的工作,是描述每一個經驗中涉及的本質項目,例如「我看到一隻狗」中,牽涉了「看」或是「知覺」(perception)的本質、「狗」的本質等等。意思是說,現象學描述中,我們所關心的,並不是個別經驗事物的特殊性質,而是某事某物賴以成為某事某物的性質。這些性質就是胡塞爾所說的「本質」。

  這亦涉及到還原的進一步展開、意識的意向性(intentionality)、「hyle」、「noesis-noema」等複雜的概念,以及接下來的方法項目,於此只能打住。

  《通論》所展示進入現象學式反省的道路,就是要人由自然態度轉化為「現象學態度」,由預設「事物存在」這信念轉而考察這信念本身。 考察這信念的方法,就是將事物視為呈現於意識的某物,並如其所如地描述這事物最原初的呈現方式。因此,「懸擱」並不能抽離整個現象學方法的進程理解;只強調「懸擱」,亦無法把握現象學的重心。

Yu Hui

無法容忍自己的平庸。興趣是了解比自己聰明的人想了些甚麼。 →→支持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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