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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嚴振邦 難度︰★★☆☆☆
上次說到,不少哲學家認為我們的道德生活,能完全由自己決定,所以沒有任何「道德運氣」可言。上次我們討論的進路,是由行事的動機入手,說明為甚麼行為道德與否,跟運氣無關。今次我試試由另一個角度切入,探討為甚麼道德是完全自主,所以道德運氣並不存在。
瘋狂科學家
我們可想像以下情況:
有個瘋狂科學家發明了一隻新藥物,注射了給其他人之後,科學家便可以控制他做任何事。有一天,這科學家偷偷地把藥注射了到小明的身體,控制了小明的一舉一動。科學家接着控制小明,去殺了一個這科學家憎恨了很久的人。殺人後,科學家解除了對小明的控制,而小明也因此給警察抓了回警察局。
我們會說,小明要為這殺人的罪行負責嗎?看來我們不會這樣想,因為小明殺人的那一刻完全給科學家控制,所以根本不能決定自己的行為,對自己完全不能決定的行為,我們自然不用負責。
由此看來,似乎責任這概念,只適用於我們能控制的範圍內。超越我們控制範圍內的東西,我們稱不上能為此負責。
這裏說的,首先是道德上的責任。因為某事情不在我們控制範圍內,所以道德上我們不能也不應為此負責。而在小明這情況,甚至顯示了,對於不能控制的事,我們也不應要負上法律責任。一個公義、合理的法律系統,應該不用小明為此事而在法律上負責。不到小明決定的事,卻要小明承擔後果,這顯然不可能合理。
控制原則、道德評價與道德運氣
由上面兩個例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這條原則,我們可稱其為「控制原則一」:
控制原則﹙一﹚:我們只需要為我們能控制的東西負上道德責任。
所以就算一個人令一件壞事發生,但這卻並不在他的控制範圍內,這個人也不能為此負上道德責任。因此,我們也不能因此而改變對他的道德評價。
換句話說,如果一個好人,因為一些他不能控制的原因,引致了一件壞事發生,我們也不應改變他是個好人的評價,因為這件壞事不能算到他頭上去,要他負責。
由此,我們可以引伸到另一條控制原則:
控制原則﹙二﹚:我們只應該以一個人能控制到的東西來在道德上評價他。
所以,一個人是好是壞,就完全取決於他能控制的東西。亦因此,我們可以說,我們道德上應該怎樣評價一個人,就跟「運氣」完全無關。「運氣」是指一些我們不能控制的東西,而因為在道德評價上,我們應只看我們能控制的事情,所以一個人 / 一個行為是否道德就完全不受「道德運氣」左右。而這就得出了和上一篇文章一樣的結論:「道德運氣」並不存在。
總結
經過這兩篇文章的討論,我們可以知道,以良好動機來理解行為的好壞,和控制原則其實在討論道德運氣的問題上是一體兩面。一者重點討論我㥃有沒有良好動機,一者着重研究事情是不是在我的控制範圍內,不過最終卻能得到一樣結論:道德運氣並不存在,事情的好壞、我們是不是好人,完全由我們來決定。
但這說法是不是合理?哲學上有一些對此說法的反駁,我們下一篇文章會再探討有沒有一些道德受運氣影響的情況。
上文:道德能不免於運氣嗎?﹙一﹚談談「動機」與「道德」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