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松閣﹕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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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mson     難度:★☆☆☆☆

 

  追求永生,逃避死亡是自古以來人類的宿願。神話宗教歷來多有關於永生或死後世界的設定,基調都不外是想以另一種形式把生命永遠延續下去。但其實死亡有什麼不好?永生是否必然值得追求?當中涉及很多有趣的課題,值得仔細思考。

生必美好 並不成立

  為什麼永生值得追求?最直接和普遍的想法是,因為生命中有很多美好的東西,例如肉體上的快樂和精神上的滿足,而死亡是永遠的結束,剝奪我們繼續享受這些美善的可能,因此死亡是壞事,而永生則令我們保有實現美善的可能,是以值得追求,此想法哲學上稱為剝奪理論(deprivation account)。剝奪理論明顯是從死亡的壞處反證永生的好,但想深一層,剝奪理論邏輯上不能必然證明死亡是壞事。原因十分簡單,剝奪理論成立的前提是假設了生命中有所謂美好的事情,或是美好的比不好的要多,因此生命是有價值的,死亡才因而不好,但這兩個前提不一定成立。可以想像某人的人生已經苦多於樂,甚至再不可能有美好的事發生(例如末期病患者),如此生存下去其實是痛苦而不可欲,死亡反而是解除痛苦的美事。

快樂無盡 終會厭倦

  進一步而言,死亡與其說是剝奪實現價值的機會,反而是令其不致變質的關鍵。哲學家Bernard Williams指出,再美好的事情,置放於永恆時間之下,最終都只會變得毫無意義,唯有在其變質前結束,事物才有其價值。假設你認為生命中最美妙的東西就是踢足球,能夠每周踢上一兩場比賽就樂不可支,但當你踢個50年,相信你對足球的熱情都會消磨殆盡(如果50年不行,就想像500年,反正現在談的是永遠)。也就是說, 任何你喜歡的事情,只要時間足夠地長,終有厭倦的一天。當然,沒有人會終其一生都只喜愛單一的人、做單一的事,而可以不停轉換,但這樣恐怕亦無補於事。就算有再多的興趣或活動,又假設每項能頂上三五百年,面對永恆的時間,最終都只會由倦生厭。由此看來,永生其實是壞事,因為它會摧毁所有價值,令所有活動變得不再值得追求,不再有意義。永生的結局因此只有一個﹕無意義和無目的地永遠存在。

無法犧牲 失極致美德

  關於永生與價值的關係,哲學家Martha C. Nussbaum有個有趣的想法可供參考。她認為凡人的生命不一定比永生不死的神祇差,因為我們可以擁有一些他們不可能達到的美善價值。比方說勇敢是公認的美德,但何謂勇敢?最基本的答案就是不怕危險,而最大的危險莫過於失去生命。可是不死的人並無生命危險可言(當然仍可能受傷),只有在死亡的威脅下仍一往無前,才是人類勇敢光輝的最極致展現,此乃不死者不可能達到的境界。同理,我們會說最偉大的愛就是為所愛的人犧牲生命而無悔,明顯地此亦只可能發生於會死的凡人身上。簡言之,在永生之下,一些人類最崇高的美德都不復可能,在此意義上,永生不見得比平凡生命更有價值。

  方才說的都是價值層面的考慮,讓我們貼地一些,轉而考慮永生的現實情况,看看結果會否不同。首先要考慮的當然是生存質素,如果永生但仍會不斷衰老,最後身體虛弱地永遠活着,自然是生不如死。倒不如讓我們假設將來科技發展成人類可以永生不死而且一直保持健康,那麼在此條件下,情况又會如何?這就要分別從個人或人類整體兩方面來考慮。

Benjamin West - The Death of NelsonBenjamin West – The Death of Nelson (1805)

獨個永生 何奈孤獨?

  第一個可能是自己獨個永生而其他人仍然會死。這亦大概是很多朋友考慮是否擁有永生時的假設。我有朋友嘗言,獨個永生代表他能無限累積知識和經驗,與常人比併時便能贏在起跑線;又可以免卻老病之苦,免除很多生活壓力,何樂而不為?他說的雖然有其道理,但事情可沒這麼簡單。獨個永生的狀態令我想起一套舊電影Highlander ,主角正是永生不老的古民族遺民,獨個永生令他只能不斷重複目睹自己關愛的朋友和愛人離去,還要每隔數十年便轉換身分,免得被正常人發現,最後因害怕於生離死別的循環中打轉而不敢與任何人深交。我想知道,有多少人能抵得住這種孤獨?

全民不死 必相爭攻訐

  換個角度,從人類整體角度設想,所有人都獲得永生,哪又如何?如此我們就能和所愛的人永遠一起,獨自永生的悲哀似乎不復存在。但我猜想情况不但不會好轉,甚至會更差。全人類永生的最直接後果是人口有增無減,因此資源和空間問題便是第一考慮。當人口只增不減,糧食必然不足。當然,倘若人已能不死,餓死亦不可能,但食物也許會由必需品變為奢侈品,只有少數人可享用。對很多人來說,人生的快樂選項又少了一樣。再者,不死的人也需要活動和私人空間,可是地球絕不可能容納那麼多人,屆時土地問題不再是香港人的專利,而是全球共業。極度擠壓的空間會令人心理不安,也容易與其他人摩擦,罪案增加,令社會不穩,最後大概以人類互相攻訐,擠爆地球的下場謝幕。

暴政永存 死咗好過

  不過,資源和空間問題理應可從禁止或降低生育解決(能否確實執行則是後話)。即使如此,一些社會倫理問題仍等着我們面對。首先,人們將如何度過他們永恆的餘生?有沒有無限的工作或興趣供人們寄託其中?而當每個人都面對自己的父母愛人朋友千萬年後,關係還可否保持?還是會變成真正的液態流動關係?這些都是極嚴重的「人生意義」問題。另一嚴重問題是社會結構的大幅改變。我們或許不用再擔心勞動力不足,因為有無限的時間去完成工作,但階級流動是否可能?世代之爭似乎只會有增無減?想像那些名副其實的「不死老鬼」永不退位,萬年新人(已不能用老人或年輕人來形容,永生下年齡已無甚意義)如何自處?由此引伸,到底社會或政府權力會如何交接?極端點說,我們堅信暴政必亡,其中一項根據就是再邪惡的人總有一死,這是大自然最終極的權力平衡機制。現在壞人不死,武力暗殺甚至皇天擊殺也變得不再可能,則暴政千秋萬世的機率又高幾分。每念及此,我就不想再活了。

想活多久 才值深思

  無可否認,上述不過是永生問題的冰山一角,亦終究只是我的臆測,而且限定於全有或全無(all or nothing)的情况﹕只有會死或不可能死兩種可能。如果我們一方面可永生不老,但同時又能夠隨時結束生命,情况應不致如斯悲觀。而這正正顯示出問題的關鍵﹕全人類永生(而且不可能死)大抵不是好事,只有在生命有所終結時,世界、人倫、價值的平衡才得以保持。我猜想大部分想要永生的人可能只是沒想得仔細,他們其實並非真不想死,只是不想這麼早辭世而已。但問題是要活多久才算足夠,才可以無憾地離去?這才是最值得深思的人生課題。

原文刊於2018年2月4日星期日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