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過是觀點與角度」── 究竟甚麼是道德相對主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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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豬文    難度:★★★★☆

 

「天然的相對主義者」

  「這些不過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而已。對你來說是那樣,對我來說是這樣。」這類說話,我們都不會陌生,甚至是我們常常會講的話。在現在這個「後現代」或「後真相」時代,彷佛我們都是「天然的相對主義者」。「客觀」、「絕對」這些詞只會讓我們眉頭緊皺。

  當然,很少人或哲學家,會認為世上一切都是相對的。有些領域,例如科學和數學,似乎還沒被相對主義「佔領」。但某些特定領域的本質,不少人或哲學家都深信是相對的。當中最明顯的便是道德領域。這種道德相對主義會說:「世上無所謂絕對的對與錯,甚麼是對,甚麼是錯只視乎你站在甚麼角度看事情」。相對主義看似簡單易明,但若我們再細心考察這句說話,究竟這句說話是甚麼意思呢?這種立場主張的是甚麼?又是否站得住腳?其實都不易說清。

  哲學家 Boghossian,曾發表過兩篇著名的文章:〈What is Relativism〉和 〈Three Types of Relativism〉去探討這個問題,他認為搞清楚相對主義的立場後,我們便可以發現相對主義其實根本不是一個站得住腳的立場。這篇文章會簡單介紹他的想法,希望各位「天然的相對主義者」可以更了解所謂的相對主義。

道德相對主義的基本任務

  道德相對主義的第一個核心想法是:世上並沒有絕對的道德真理。世上不存在「錯」或「不應該做的」這些絕對的道德特性。

  基於這理解,相對主義者會認為所有「救人是對的」、「說謊是錯的」、「這件事是好的」這些道德判斷都是假(false)的。這些判斷就好像「蘋果在左邊」這句說話一樣,嚴格而言都是假的。為甚麼?因為世上根本不存在一種絕對的屬性叫「在左邊」,可以讓那個蘋果擁有;世上也根本不存一些絕對的道德屬性叫「錯」、「對」、「好」、「應該做」、「不應該做」,可以讓不同的行為或狀況擁有。所以,「殺人是錯的」與「蘋果在左邊」一樣,都是假的。[1]

  那麼,既然所有這些道德判斷都為假,是否意味着相對主義者會叫我們放棄一切道德判斷呢?不是。相對主義第二個核心想法是,雖然世上沒有「對」、「錯」這些絕對的道德屬性,但有相對的道德屬性,例如:「對X而言,對的」、「對X而言,錯的 。就好像我們沒有「在左邊」這個絕對的屬性,但可以有「對某個東西而言,在左邊」。「蘋果在左邊」雖然一定是假的,但「對我而言,蘋果在左邊」卻可以是真的。同理,「殺人是錯的」雖然一定是假的,但「對X而言,殺人是錯的」卻可以是真的。因此,道德相對主義並不是一種虛無主義。道德相對主義的任務,不是要論證世上沒有任何道德真理、一切道德判斷都是假的、我們不應作出任何道德判斷。道德相對主義要旨,是指出世上不存在絕對的道德真理,只有相對的道德真理

  因此,按 Boghossian 的術語,相對主義是一種取代式(replacement立場。[2] 道德相對主義的任務不是要打倒整個道德領域,而是要以相對的道德判斷代替絕對的道德判斷。我們不應該再說「殺人是對的」(因為這句話是假的),而應該說「對X而言,殺人是錯的」(這句話不一定真,但起碼有可能為真)。[3][4]

X是甚麼?

   好了,現在我們已經大約把握到道德相對主義想要做甚麼:以「對X而言,這行為是錯的」這種相對的道德判斷,代替「這行為是錯的」這個絕對的道德判斷。但要搞清楚道德相對主義的立場,這裡還剩下兩個空白格:第一,X是道德判斷的參數,是道德對錯所相對於的東西,但究竟這個東西是甚麼呢?第二,除了X是甚麼之外,我們還要知道「對X而言」是甚麼意思,亦即是究竟「X」以怎麼樣的方式使得「某個行為是錯的」為真?唯有填上這兩個空格,我們才能完整把握道德相對主義的立場。

        X是甚麼呢?一個很直接的答案便是:道德準則或者道德框架(moral codes/moral frameworks。至於是哪一套道德準則,則通常是作道德判斷之人所接受的道德準則。換言之,道德相對主義建議的是:判斷「殺人是錯的」時,我真正應該要說的是「殺人是錯的,對我所接受的道德準則而言」。

        那麼,道德準則又是甚麼呢?最直接的答案便是:它是一組普遍的道德命題 (a set of general moral propositions)。[5]例如:「凡是能帶來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便是好事」、「凡傷害無辜的人都是錯的」等等這些普遍的道德命題集合起來便是一套道德準則。每組不同的普遍道德命題,構成了不同的道德觀。所謂道德準則便是這些不同的集合,不同的道德觀。

        因此,說「犠牲一個無辜的人去拯救十人的性命」這個行為是對候,我們真正應該要說的是相對於「凡是能帶來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這道德準則來說,這是一個對的行為;反之,若我們說要它是不對的時候,我們真正應該要說的是相對於「凡傷害無辜的人都是錯的」這道德準則來說,這是錯的行為。

        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聽到的相對主義,其實也可以理解成這一種相對主義。如我們常聽到「相對你的文化,這是對的」,但「相對我們的文化,這是錯的」這種文化相對主義中,我們可以把一種文化理解成不同的道德準則,所以說相對於不同的文化,其實就等於說相對於不同的道德準則。而另一種常遇到的個人相對主義,會說「相對於你而言,這是對的」,但「相對於我而言,這是錯的」。我們也可以把這理解成相對於不同個體所接受的不同道德標準。如我認同「凡是能帶來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便是好事」,而你認同「凡傷害無辜的人都是錯的」。故此,相對於不同個體而言行為有不同的對錯,其實也只是相對於不同道德標準而言,有不同的對與錯。

「對X而言」又是甚麼意思?

  了解到X是指說話者所接受的道德準則,亦即他所接受的一組普遍的道德命題之後,我們便可以填上第二個空格:X與個別的道德判斷有甚麼關係。

  現在我們知道X是一組普遍的道德命題,而個別的道德判斷則表達了個別的道德命題(如「這行為是錯的」),所以,當我們問X與個別的道德判斷有甚麼關係時,其實是問這兩類命題有甚麼關係。很順理成章地,這兩種命題的關係便是一種蘊含關係(entailment relation)。甚麼是蘊含關係?一般來說是指某命題在邏輯上包涵了另一個命題,以致我們可以從前者邏輯上推出後者,例如:「白水既高大又威猛」,蘊含了「白水高大」。

  故此,X蘊含個別的道德判斷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從某套道德準則之中,邏輯上推論出各種具體而個別的道德判斷。例如,假設某組普遍的道德命題之中,有「凡傷害無辜的人都是錯的」一條,那我們便可以說這套道德準則蘊含了「白水傷害了曹星如這個無辜的人是錯的」這個別的道德判斷。

  總括以上所說,我說「這行為是錯的,對X而言」時,意思其實是按我所接受的道德準則 ── 該組普遍的道德命題 ── 蘊含了「這行為是錯的」此個別的道德命題。

甚麼是道德相對主義?

  說了這麼多,我們終於可以搞清楚道德相對主義的主要立場了:

  1. 世上沒有絕對的道德屬性,因此沒有絕對的道德真理。

  2. 因為沒有絕對的道德真理,我們所有絕對的道德判斷都是假的。

  3. 因為所有絕對的道德判斷都是假的,我們不應再作絕對的道德判斷。

  4. 我們不用放棄整個道德領域,因為世上有相對的道德真理。

  5. 我們應以相對的道德判斷取代絕對的道德判斷

  6. 相對的道德判斷與絕對的道德判斷的分別,是前者會把「道德準則」(moral code)加進道德判斷裡作為參數。

  7. 「道德準則」是一組普遍的道德命題,並蘊含各種具體而個別的道德命題。

  8. 我們應該要作的道德判斷是「這行為是錯的,對我所接受的道德準則而言」,而非「這行為是錯的」。

  如果道德相對主義長這個樣子的話,它會面對怎麼樣的理論問題呢?不知道各位室友是否已經感覺到哪裡怪怪的呢?不用急,下篇文章會繼續說說 Boghossian 如何批評道德相對主義。他認為如果道德相對主義是上述這樣的立場,便根本站不住腳。

 

注意:上述只是 Boghossian 對道德相對主義的一種理解,所以必須注意兩點:一,Boghossian 自己在上述兩篇文章裡也討論不多其他可能的版本,但因為這些其他版本要嘛無法把握相對主義的核心精神,要嘛只是這個版本的不同修正,因此文章選取了最核心且簡單的版本來談;二,Boghossian 對道德相對主義的批評,正正建基於他對道德相對主義的這種理解。因此不少道德相對主義者認為 Boghossian 的批評只是源於他錯解了道德相對主義的立場,如 Sharon Street〈How to be a Relativist about Normativity〉一文中便作出了有力的辯護。我認為各位室友雖然不應把 Boghossian 的理解看成是對道德相對主義的「教科書式定義」,但 Boghossian 清晰的整理,仍然對我們把握道德相對主義,這個看似熟悉的立場,有莫大幫助。

 

[1] 嚴格對說,這個類比未必正確。因為「在左邊」這個屬性是關係屬性(relational property)。「蘋果在左邊」之所以非真,其實是因為這句話是不完整的,就像「我比_高」一樣,句子的意思並不完整。而某些哲學家認為,相對主義要做的是對道德屬性相對化,而相對化跟關係化是兩回事。這裡牽涉更多繁複的哲學問題,暫且以此或帶點誤導的例子幫助室友理解。

[2] 說明這種取代式相對主義之前,Boghossian 也討論了相對主義其他可能的版本,但他認為其他版本都有明顯的問題,甚至根本無法把握到相對主義最核心的想法。所以他認為取代式相對主義,才是相對主義中最合適的理解。

[3] 不同的相對主義可以對「不同的X之間有沒有高下之分」或「按甚麼標準去分高低」之類問題有各種講法。但道德相對主義者會堅持的是「沒有唯一一個X是最好」。

[4] Boghossian 同時認為道德相對主義應該以其他領域裡的相對化計劃為模版,來建立自己的理論。他又認為,伽里略對運動(motion)的相對化與愛因斯坦對時間的相對化,都是一種取代式計劃。所以道德相對主義也應該是一種取代式立場。

[5] Boghossian 也認為它也可是一組道德命令。為免複雜,在此不述。

參考資料:

Paul Boghossian, “Three Kinds of Relativism”, in Steven Hales (ed.), A Companion to Relativism. Blackwell (2011)

Paul Boghossian, “What is Relativism”, in Patrick Greenough & Michael Lynch (eds.), Truth and Relativism. Clarendon Press. pp. 13–37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