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與人生(二)︰形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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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四  難度:★★★☆☆

 

  上次提到,利科(Paul Ricœur)認為敘事於我們的生命扮演着重要角色︰通過敘述自己的人生故事,我們可以為自己的人生賦予意義。要明白敘事為什麼具有這樣的功能,我們首先要知道什麼是敘事。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簡單的說明敘事的基本特徵。

  首先要澄清的是,在漢語文化中,「故事」這個詞語很容易會令人聯想到「虛構」;然而,西方學術界所講的「story」或「narrative」,卻比較中性:它不單可以指例如小說這些「虛構的故事」,也可以指歷史書寫(historical writing)和新聞報導這些「真實的故事」。本文所講的「故事」,會採用這個較寬闊的意思。

  雖然無論真實還是虛構,都可以稱為故事,但它們畢竟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故事,當中的差異不容忽視。這篇文章雖然打算討論「故事一般」的性質,但為免太過複雜,我會先以真實故事作例子;關於虛構故事,將會另寫文章討論。

故事和事件

  在敘事學(Narratology)的研究,學者普遍會將敘事分開兩個層次來分析。讓我分別將這兩個層次稱為︰「故事」和「事件」。[1]

  故事是事件的「表象(representation)」。所謂表象,指將事件用某個「溝通媒介」呈現出來。例如,我們可以將法國大革命這件事用語言講出來或寫出來,也可以拍成電影或畫成漫畫。因此我們要分開表象事件的「故事」和被表象的「事件本身」。法國大革命是曾經於現實世界發生的事件,敘述此事的歷史書是呈現這件事的故事。

  同一件事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敘述,例如不同的人可以用不同的媒介、以不同的風格、從不同的角度敘述法國大革命。然而,即使從來沒有人講述法國大革命,它依然是曾經發生過的事件(雖然它可能不叫法國大革命,甚至沒有人用「革命」這個概念來理解它)。

  因此,事件是獨立於故事的。故事和事件的關係就像相片和相中物的關係︰同一件物件可以被無數的相片表象,但即使這件物件從來沒有被拍攝,它依然是存於世上的物件。反過來看,閱讀歷史就像通過照片去看相中物,我們不是「直接地」接觸到這些事件,而只是通過敘事者(narrator)的敘述看見這些事件的「其中一面」。

形塑時間

  故事與事件的區分說明了事件本身並不是故事,而只是構成故事的材料。[2]要將這些材料轉化成故事,必涉及人為「活動」的參與。利科將這活動稱為 emplotment(La mise en intrigue),即「製造情節」的意思。讓我簡簡單單地將這個活動稱為「敘事」(動詞),好讓它和作為「名詞」的故事區分開來。

  敘事是一種「技藝」,敘事者將事件轉化為故事,就像雕塑家將大理石雕刻成石像。據說米高安哲羅講過,每一塊石都有一個石像在其中,雕塑家的任務就是要「發現」這個隱藏的石像,將不相干的部分削除,令這個石像呈現出來。同樣,敘事者的任務就是在雜多的事件中「發現」故事,將這個故事勾勒出來。

  雕塑家和敘事者不同的地方,在於前者處理的是空間,後者處理的則是時間。因此利科將敘事比喻為「時間的形塑(time shaping/time configuration)」︰「通過講故事和書寫歷史,我們為那混亂的、晦澀的、啞默無言的[時間]賦予形狀。」[3]

  雕塑家通過改變石塊的空間形狀,令天然石塊變成石像;敘事者則為那些在時間之流中先後發生的事件安排一個「情節(plot)」,組織成一個故事。情節就像時間的「形狀」,它將事件統一成一個「時間上的整體(temporal whole)」,從而為當中的事件賦予額外的「意義」。

時間上的整體

  何謂時間上的整體?這個整體又如何可以為事件賦予意義?讓我用 Frank Kermode 的經典例子說明這點。[4]

  如果有人問你時鐘的聲音是怎樣的,你很可能會說︰「滴、答(tick-tock)」。可是時鐘的聲音不是每一秒都一樣的嗎?為什麼我們要用兩個不同的音節去描述它?為什麼我們不用例如「滴、滴」或「答、答」去描述它?

  Kermode指出,「滴、答」並不是單純的聲音模仿,當我們用「滴、答」去描述時鐘的聲音,其實是將兩個本來無差別的聲音區分開來,令它們擁有不同的意義︰「滴」意味着「開始」,而「答」則表示「完結」。因此將時鐘的聲音描述成「滴、答」其實已經是一個敘事活動,它將兩件事結合成一個「時間上的整體」,令我們能夠「同時」把握它們。

  明顯地,時鐘的聲音本身沒有開始或完結的意思,這個意思是由我們將兩個聲音結合成一個整體才產生出來。這結合的活動,令本來無意義的聲音能夠於完整的脈絡之中被理解,從而獲得額外意義。抽離於「滴、答」的「滴」,僅僅是聲音的模仿,它是沒有意義的。「滴」的意義必須相對於「答」才能夠產生,連續不斷的「滴、滴、滴……」並不能構成開始或完結之意。所以「滴」和「答」的意義是互相依賴的︰沒有「答」,「滴」不是開始;沒有「滴」,「答」也不是終結。

  也許,你未必會贊成「滴、答」能夠稱得上為一個故事。不要緊,這個例子想說明的只是何謂時間上的整體,以及這個整體如何為當中的事件賦予意義。事實上,「滴、答」是一個空洞、只有結構而沒有內容的「故事」。然而,一切故事 ── 只要它是「真正的」故事 ── 都應該擁有「開始、終結」的結構。換言之,不同的故事,其實只是將不同的事件(可以是虛構或真實的)「填入」這個結構之中。

  而敘事活動(emplotment),就是從雜多的材料中篩選出適合的事件,並為它們安排一個時間秩序(情節/plot)[5],令它們變成一個由「開始」走向「結局」的過程。這也就是說,在一個故事中,事件不僅僅先後相繼地發生,它們是擁有「方向」、朝着某個「目的」(end)發展的。

  接下來的問題是,何謂擁有方向、具有目的之事件?讓我將這個問題留待下次回答。

 

 

註腳︰

[1] 不同的學者會用不同的術語指稱這兩個層次,而且他們的用法並不完全相同,極容易使人混淆。例如 Vladimir Propp 將它們稱為「fabula」和「syuzhet」、Tzvetan Todorov 稱為 「histoire」和「discours」、Gérard Genette 和 Mieke Bal 稱為「histoire」和「récit」。我的分類當然來自這些學者的理論,但在這篇淺介文章,我們毋須執著於他們的用法和當中的細微差異。

[2] 不是所有哲學家都接受這個立場。例如 Alasdair MacIntyre 就認為我們的人生(作為事年的總和)本身就已經是故事。

[3] Ricoeur, Paul. (1991). A Ricoeur Reader: Reflection and Imagination. Edited by Mario J Valdés. (Toronto; Buffalo: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P. 115.

[4] Kermode, Frank. (2000). The Sense of an Ending: Studies in the Theory of Fiction. (Oxfo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 44-45.

[5] 講故事不一定要跟從事件「發生的次序」:故事可以由頭說起,也可以由中間或結尾說起。有機會我會另外寫一篇文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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